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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经营

       当前,我国在现代农业的内生需求驱动及政策引导下,新型经营主体快速发展,农业规模化经营比例不断提高。尤其是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以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直都是国家政策关注和培育的重点补贴人群,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充分体现了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对于保障农业健康发展有很大的好处。而近年来,林业专业大户、家庭林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和林业龙头企业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也在快速发展,成为当前农村林业规模经营的主要组织形式。加快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是全面深化集体林改的重要举措。

发布时间:2024-04-09 16:54:51 文章热度:97
        2024年04月08日,那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那坡县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户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奖补实施方案》(那政办发〔2024〕17号),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户发展特色农业产业有奖补。那么,2024年广西百色那坡县农业奖补政策是怎样的?一、2024年广西百色那坡县农业奖补政策1、订单消费增收类(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年内通过订单收购县辖区内桑蚕、中草药、水果、生猪、肉牛、油茶、八角等农产品金额及带农户数达到以下标准:①收购农产品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带动农户(其中脱贫户、监测对象占30%以上)20-50户发展特色农业产业且实现户均增收1万元以上,给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2-06-30 10:52:05 文章热度:180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精神,按照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意见》(中农发〔2020〕10号)要求,切实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重要意义当前,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逐步成为保障农民稳定增收、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2-06-06 09:57:21 文章热度:236
        为保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规范履行职责,促进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更好地指导监督、激励约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服务工作。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工作规程》的通知,那配备、选聘与基本条件是怎样的呢?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工作规程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是经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部门指定或者聘任,面向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组织建设、规范运营、财务会计、市场营销、绿色发展、技术支持等辅导服务工作的人员。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服务工作以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为主要任务,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坚持“引导不强迫、支持不包办、服务不干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2-05-14 11:26:46 文章热度:398
        5月10日农业农村部发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工作规程,其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职责、选聘条件、支持措施等做了详细说明,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是干什么的?哪些人可以参选?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是干什么的?1.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1)宣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注册登记、合并分立、歇业备案、年报公示等业务辅导和咨询服务。(2)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根据生产发展需要,合理确定经营服务规模,科学规划年度任务和中长期发展目标。(3)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规范建设,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民主管理、财务会计、收益分配等内部管理制度。(4)指导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1-10-13 10:01:57 文章热度:429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结合河北实际,省农业农村厅编制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规划(2021—2022年)》(以下简称《实施规划》)。一、出台背景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呈快速发展之势,尤其是后者,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农业生产服务主体。截至2020年底,全省注册家庭农场达到4.9万家,累计创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498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3376家,县级示范家庭农场5472家;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到11.5万家,县级以上示范社达1.08万多家,其中国家示范社396家,省级示范社1388家;从事农业生产托管的社会...[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0-04-09 09:43:09 文章热度:1311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意见》(国办发〔2019〕50号)精神,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农”领域补短板作用,现就做好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三农”领域中的重要作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均强调,要重点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小农户融入农业产业链,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0-03-09 10:11:37 文章热度:1090
        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基础上,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不断增强其发展实力、经营活力和带动能力,是关系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对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依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等有关文件,农业农村部编制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本规划中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包括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0-02-25 13:14:32 文章热度:16698
        我国自古以来就是农业大国,农业现在也是我国的第一大产业,而随着科技的发展,新型农业也崭露头角。那什么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有哪些?有什么项目?一、什么是新型农业?新型农业包括设施农业、无土农业、特色农业、包装农业、彩色农业、知识农业、精准农业、旅游(观光)农业、外向型农业等。每个的特点都是不一样的,例如:1.无土农业即无土栽培技术。凡是不完全使用自然土壤的农业都可以叫做无土农业。2.包装农业这是为了适应人们选购高质量高营养产品的同时也选择产品外在包装而推出的农业产业化新技术。3.旅游(观光)农业如农业观光温室是集观光游览、技术展示、科普教育于一体的高科技农业精品主题公园,它将园林艺术、园艺景...[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9-18 14:36:56 文章热度:1435
        9月18日,农业农村部就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对于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生产中面临的困难,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一级巡视员冀名峰认为,主要面临着风险防范、用地、融资难、人才困难等问题。有媒体问: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生产经营中面临一些困难和制约,比如用地和融资方面的,目前基层对培育家庭农场方面有哪些期待?冀名峰坦言,这些年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过程中普遍遇到了一些困难,家庭农场作为一支重要的力量和其他经营主体一样也面临着自己的困难。这些困难有些是共性的,有些是家庭农场表现比较突出的。第一个难题,风险防范。比如经营过程中,市场的风险;生产过程中,自然的风险等。日前印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3-19 10:13:14 文章热度:460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参加代表团审议,就乡村振兴、创新创业创造等发表重要讲话,引起热烈反响。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坚持创新引领发展”“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等,也为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明确了路径。路径已定,重在落实。即日起,本版推出“经济聚焦·会后探落实”系列报道,围绕“三农”、创新驱动、深化改革、对外开放等领域,通过记者实地走访,观察各地在具体实践中的经验做法和思路,敬请关注。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代表团参加审议时强调,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乡村振兴是包括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16 08:58:47 文章热度:613
        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荥府办发〔2018〕22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为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我县现代农业加快发展,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17〕55号)、《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雅办发〔2017〕43号)精神,结合荥经实际,现就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理念,以发展现代农业为目标,以组织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为主线,搭...[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02 08:55:44 文章热度:541
        关于印发《广汉市农业综合开发与银行合作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化发展贷款贴息资金县级结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广府办〔2018〕28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汉市农业综合开发与银行合作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化发展贷款贴息资金县级结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于2018年4月8日经市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执行。广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4月18日广汉市农业综合开发与银行合作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化发展贷款贴息资金县级结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撬动和引导作用,促进金融资本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力度,...[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27 10:56:48 文章热度:3716
        为支持农业生产,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降费减负政策,符合条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按规定享受。那么具体有哪些呢?1、企业所得税方面,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对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包括农林产品种植业、养殖业、远洋捕捞、农产品初加工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企业从事花卉、茶等饮料、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等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个人所得税方面,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简称“四业”),其自然人投资者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2-26 14:20:39 文章热度:8576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作为农业现代化的“排头兵”,土地流转的进程从根本上影响农业现代化的进展。通过土地流转,一部分便形成了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方式,也便产生并壮大了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例如: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就会产生并发展壮大。一、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据了解,2008年首次将家庭农场作为农业规模经营主体之一提出。并在2013年的“一号文件”再次提到家庭农场,并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土地流转以双方自愿为原则,并依法...[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2-08 14:49:43 文章热度:1675
        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为健全我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现代农业加快发展,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17〕55号)和《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雅办发〔2017〕4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和市委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社会化服务的工作安排,牢固树立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理念,以发展现代农业...[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1-18 10:20:07 文章热度:1701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推进全市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结合我市实际,就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按照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和要求,以产业帮扶为重点,以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为目标,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工作,带动贫困户发展地方特色优势产业,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协作化、规模化程度,加快贫困农户脱贫致富步伐。二、帮扶目标全市参与产业脱贫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200家以上,帮扶贫困户6000户以上,户均增收5000...[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1-12 13:57:15 文章热度:2709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作用的意见子政办发〔2017〕210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单位: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现代农业建设的主力军,也是引领带动贫困群众发展产业实现脱贫致富的重要力量。为进一步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产业扶贫中的带动脱贫作用,切实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经县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一、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构建紧密带动关系(一)因户施策选择联结纽带。根据贫困户自身条件和脱贫需求,合理选择相应的联结纽带,按照互利共赢的原则,确定贫困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1-08 09:38:54 文章热度:5910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征求《关于加快完善培育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修改意见的公开函现将浙江省农业厅起草的《关于加快完善培育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拟提请以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特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修改意见及联系方式反馈至浙江省农业厅,邮箱:zjnyt@163.com。附件:《关于加快完善培育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浙江省农业厅2018年1月5日附件关于加快完善培育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2-21 09:41:20 文章热度:576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尽量少靠行政支持示范基地等‘戴帽子’的办法,而应更多依靠改革并运用市场力量,实现公平竞争和优胜劣汰。”李克强总理在12月13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当天会议确定进一步扶持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措施。农业部负责人汇报,近年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势头良好,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李克强总理指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本届政府历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均有阐述。李克强反复强调,通过股份合作、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等多种形式发展现代农业是大方向,要完善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政策...[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2-14 09:22:06 文章热度:1228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1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国企改革发展和监事会对央企监督检查情况汇报,发挥国资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确定进一步扶持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措施,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听取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情况汇报。业内人士认为,从往年的经验看,每年年末和年初半个月左右是农业领域重磅政策较多的时间段,农业相关板块在此期间可能存在主题投资机会。对商业类国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继续推动降杠杆、减负债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1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国企改革发展和监事会对央企监督检查情况汇报,发挥国资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确定进一步扶持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措施,推动现代农...[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