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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土地

       长治,山西省地级市,古称上党、潞州、潞安等。“长治”原为潞安府府治所在县名,得名于明嘉靖八年(公元1529年),取“长治久安”之意。长治地处晋东南,晋冀豫三省交界,全境位于由太行山太岳山环绕而成的上党盆地中。东倚太行山,与河北、河南两省为邻,西屏太岳山,与临汾市接壤,南部与晋城市毗邻,北部与晋中市交界,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显著,辖4区8县,面积13955平方千米,人口345.5万人。

发布时间:2018-04-20 14:04:36 文章热度:3009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绿色有机旱作农业封闭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长治市绿色有机旱作农业封闭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2018)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2月26日长治市绿色有机旱作农业封闭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绿色有机旱作农业,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与环境双赢的新型农业模式。发展绿色有机旱作农业,就是要坚持绿色发展方式,打好特色优势牌,走好有机旱作农业的路子。结合长治实际,在全省率先创建一批绿色有机旱作农业封闭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并使之逐步成为长治农业发展的主导模式,是推进农业...[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08 08:58:16 文章热度:3549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2018年煤矸石和粉煤灰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长治市2018年煤矸石和粉煤灰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3月18日长治市2018年煤矸石和粉煤灰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有效遏制、解决煤矸石乱堆乱放和粉煤灰环境污染问题,按照省环保厅《全省煤矸石、粉煤灰环境污染治理大检查工作方案》和《关于对全省煤矸石、粉煤灰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有关精神,以及2018年3月4日市委孙大军书记在沁源县调研时关于“煤矸石...[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04 09:00:27 文章热度:1929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绿色有机旱作农业封闭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长治市绿色有机旱作农业封闭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2018)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2月26日长治市绿色有机旱作农业封闭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绿色有机旱作农业,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与环境双赢的新型农业模式。发展绿色有机旱作农业,就是要坚持绿色发展方式,打好特色优势牌,走好有机旱作农业的路子。结合长治实际,在全省率先创建一批绿色有机旱作农业封闭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并使之逐步成为长治农业发展的主导模式,是推进农业...[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03 09:14:49 文章热度:748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7】136号)精神,稳步推进全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充分发挥集体林业在维护生态安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经长治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林业生态建设目标,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02 16:36:58 文章热度:981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长治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3月1日长治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制度,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和山西省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3〕101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家庭财产以及实际生活状况符合当地低收入规定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2-28 17:04:29 文章热度:17533
        过去的2017年,针对长治县委楼的“拆”与“留”,上党全媒体进行了广泛的民意调查,市民群众各抒己见,现在终于定了——保留改造,至于将会改造成什么样子,相信大家一定很期待,请继续关注“上党全媒体”,小编将在第一时间为你推送呢。长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对韩店镇经坊城中村改造规划区内房屋实施征收的通告长县政通字﹝2018﹞1号按照我县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促进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法规,县政府决定对韩店镇经坊城中村改造规划区内村民住...[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2-14 14:32:00 文章热度:1242
        近年来我国对于宅基地的管理越来越严格,那么长治武乡、襄垣、长子、大关、沁县宅基地建房农户人口和面积是怎么计算呢?下面就一起来了解下吧。建房农户人口计算:(一)建房人口计算以本户农村常住户口为准。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可增加一人计算建房人口;(二)现役军人(不含军官)、在校大中专学生、服刑人员可计算建房人口。城镇居民的配偶是农村户口,又没有享受房改政策的,经其所在单位核实并出具证明,可在其配偶申请建房时计入建房人口;(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未依法接受处理的,不计算建房人口。宅基地面积计算:(一)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墙外包为界,接拼的以墙中或柱中为界;(二)挑出的阳台和楼梯等以突出部分垂直投影计算占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2-14 14:20:31 文章热度:1008
        近年来,宅基地政策变化很大,比如建房审批严格化了,房屋建设规范化了等,那么长治黎城、平顺、沁源、屯留县有哪些宅基地政策?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宅基地:(一)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二)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三)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四)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五)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六)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2-12 14:49:38 文章热度:2098
        壶关县隶属于山西省长治市,位于山西东南部,辖5个镇、7个乡、1开发区。那么该县农村宅基地规定面积是多少?申请宅基地要什么条件呢?壶关县农村宅基地规定面积是多少?农村村民新建住宅其宅基地面积限额应符合下列标准:(一)县城规划区内龙泉镇、集店乡、常平办事处所属村每户面积不得超过133平方米;(二)其他乡镇政府所在地,每户面积不得超过166平方米;(三)除龙泉镇、集店乡、常平办事处之外的山区丘岭区农村,每户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四)本办法实施前已按村庄规划建设的宅基地,每户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壶关县申请宅基地要什么条件?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一)农村村民因结婚等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30 10:36:05 文章热度:1611
        长治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郊区设施农用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郊政办发〔2017〕5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老顶山旅游开发管理中心,区直有关单位:《长治市郊区设施农用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经12月16日第13次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长治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月5日长治市郊区设施农用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保障设施农业合理用地需求,规范设施农用地的管理、使用,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设施农用地范围设施农...[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30 10:20:23 文章热度:2023
        为全面加强散煤治理,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山西长治市政府印发了长治市“禁煤区”建设工作方案,在划定的范围内不得储存、生产、运输、销售、使用煤炭及其制品。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禁煤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城区、郊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现将《长治市“禁煤区”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0月25日长治市“禁煤区”建设工作方案为全面加强散煤治理,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程,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行动计划》《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控制燃煤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37号...[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27 10:23:29 文章热度:882
        长县政办发﹝2017﹞72号长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补充规定做好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各乡(镇、区),县直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形成制度合力,全力助推脱贫工作,实现脱贫攻坚总目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70号)和《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补充规定做好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发〔2017〕68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27 09:55:10 文章热度:2911
        长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县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乡镇区、县直各有关单位:《长治县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长治县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以乡镇区为单位,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达99%以上。二、参保对象除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三、缴费标准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80元/人。四、缴费时间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12...[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27 09:39:32 文章热度:7517
        长县政办发〔2017〕87号长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各乡镇区,县直各有关单位,各驻村工作队:《长治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长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9月27日长治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2016年—2020年)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我党向全世界作出的庄严承诺。通过近两年来的脱贫攻坚工作,我县的贫困群众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但必须清醒地看到,随着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依然存在,脱贫攻...[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24 11:15:09 文章热度:743
        长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化解房地产库存的实施意见县直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去库存”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县化解房地产库存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发展,按照《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化解房地产库存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17〕83号)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我县房地产去库存工作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有效需求,优化市场供给,建立租够并举、市场配置与政府保障...[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07 10:25:34 文章热度:4763
        2017年长治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有新变化了!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效”精神,提高为民服务效率,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提取办理手续简化优化如下:(一)购房提取1.备案合同购房提取,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和备案购房合同,取消购房款收据。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购房总价款。除本人外,如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则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2.异地备案合同提取,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和备案购房合同,取消购房款收据及网上、电话核实。如合同无备案章,需提供房屋预告登记证或当地房地产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3.取消购买商品房首付款提取。(二)还贷提取1.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取消共同借款人结婚证。提取上限修改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31 15:32:14 文章热度:3257
        长子县人民政府关于宋村乡南漳镇九个行政村禁煤的通告为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长治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任务分解书》和《长治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经县政府2017年9月30日第1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在宋村乡、南漳镇2个乡镇9个行政村全面禁止使用燃煤。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禁煤区域:宋村乡宋村、东大关村、鲍村、董村和南漳镇南漳村、中漳村、北漳村、南李末村、鹿家沟村。二、禁煤对象:禁煤区内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服务业和居民住户的日常炊事、...[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17 14:29:46 文章热度:1061
        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办法,做到应保尽保,切实发挥低保政策在社会保障及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结合长治市实践,制定本办法。一、认定低保对象首先要按照《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长政发〔2013〕27号)界定家庭成员,按户施保。二、对申请人家庭收入状况的评估分为直接认定法、积分评估法和量化收入法,这三种办法适用于不同对象,依次递进使用。对申请人的评估首先使用直接认定法评估认定;对直接认定法不能认定的对象,再使用积分评估法评估;对以上两种方法都不能认定或支出型贫困家庭用量化收入法认定。三、直接认定法适用于家庭收入明显高于...[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17 09:22:01 文章热度:2611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安排部署,着力改进金融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方式,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切实提高金融扶贫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长治市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及省、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强化问题导向,以健全金融服务体系、创新金融服务产品、增加有效扶贫资金投入为核心,压实工作责任、抢抓工作进度,实现贫困地区加快发展,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为打赢全市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二、工作原则(一)着力增强贫困群体“造血”功能。通过完善金融服务支撑,促进...[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30 10:17:09 文章热度:5130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长治市2017年度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的通知城区、郊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六个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70号)、《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晋建保字[2014]71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长治市2017年度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公布如下: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准入条件(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为本市区(含城区、郊区、高新区)居民常住人口户籍的已婚家庭且在本市区实际居住,离异单亲家庭离...[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