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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是指买卖双方在经济活动中对基建产品约定的价格,由双方通过谈判,以合同形式确定;二是指确定发包与承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受法律保护的契约性文件。承包方的主要权利是依法享有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即承包经营权);主要义务是按企业承包合同的规定完成所承包的生产经营任务。发包方的主要权利是检查监督承包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主要义务是按合同规定维护承包方的合法权益,依其联责范围帮助协调解决承包方在生产经营中的困难。企业承包合同的签订,一般依法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投标者可以是公民个人、集团或企业法人,通过竞争而中标者为企业经营者。在此基础上,由代表承包方的企业经营者与发包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签订企业承包合同。企业承包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承包的形式、期限,上交利润或减少亏损的数额,技术改造任务与国家资产的维护和增殖,产品质量及其他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留利使用、贷款归还、承包前的债权债务处理、双

发布时间:2018-12-20 22:22:25 文章热度:4608
        农民想要承包土地,与发包方之间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那土地承包合同范本怎么写?有哪些注意事项?一、土地承包合同范本怎么写?(供参考)______县_____公社(乡)____大队(村)___生产队,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户主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社员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一、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甲方将______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____,东至_...[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1-14 17:15:06 文章热度:7947
        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不具有法律效力,说明这个合同无效。那么,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如何处理?一、土地承包合同包括哪些内容?土地承包合同一般要求一式三份,发包方、承包主各一份,农村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存档一份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承包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4、承包土地的用途。5、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6、违约责任。土地承包合同的内容受到法律规定的严格约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1-14 13:40:57 文章热度:7067
        视频内容如下:干农业最发愁的事是什么?答案肯是缺钱!今天就给大家介绍一下用土地承包合同能贷款吗?首先要给大家解释的是,能贷款的是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它是指以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作抵押、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承包方农户或农业经营主体发放的、在约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贷款。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是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或者通过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依法从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或个人,向金融机构申请抵押贷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持续生产能力的种植(养殖)业、设施农业、现代休闲农业及其他符合抵押条件的农村土地经营权...[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0-31 15:16:33 文章热度:2645
        其实现在想要土地承包的朋友越来越多了,而且土地承包的好处就是不光可以拿来经营赚钱还可以自己闲着没事的话就能亲手种植有机天然的水果蔬菜的,但是承包一样需要一定的流程的,那么土地承包法之前的土地承包流程是怎样的呢。一、土地承包法之前的土地承包流程(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的承包工作小组。(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3)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5)签订承包合同。根据土地承包原则和这一条的规定以及各地实践,土地承包一般应当遵循下述程序:一是选举承包工作小组。承包工作小组一般由村党支部、集体经济组织...[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16 09:48:21 文章热度:7821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是对二轮土地承包的进一步完善,对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遵循保持稳定、依法规范、民主协商、尊重历史的原则,妥善处理。那么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关系未明确到户(未签订承包合同),怎么确权?这个属于二轮土地承包遗留问题,一般在确权政策中,会这样处理:1.结合此次确权登记颁证,对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关系未明确到户的,要明确到户;2.未签订承包合同或合同丢失、残破的,要补签、完善;3.四至界限未明确的,要力求明确;4.对承包清册、合同、权证不一致的,按二轮土地承包方案重新核查完善。5.对于自留地等,凡已纳入承包地的继续作为承包地登记。对农户超越原承包地类界限自行开垦的土地不予确权登记。6.对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09 14:37:34 文章热度:6254
        在农村,土地就是农民的“根之所在”,而随着农业户口的取消,土地确权证也成为了农民“身份”的重要依据。那农村土地确权的范围是什么?基本凭据有哪些?实测面积与承包合同记载的面积不符咋办?农村土地确权的范围是什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范围包括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和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农户自发开垦的“四荒地”原则上不列入确权范围。经过村民小组会议一致同意后,也可以确权,但要先依法完善承包手续,再确权。经依法确认退耕还林的承包地不纳入登记范围,集体依法预留的机动地不作为农户承包地进行确权。土地确权的基本凭据有哪些?确权的基本凭据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土地台账。集体经济组织...[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1 10:19:02 文章热度:13512
        现在一说到农村集体土地,好像人们的第一反应就是:“哦,这些都是村委会说了算的。”然而真的是这样吗?村委会有权对外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吗?违不违法呢?近年来,不少“村委会未经村民集体同意对外出租土地,承包土地、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等事件时不时被爆出,让许多农户担心自家一亩三分地会不会也被村委会给弄没了。但是这样白担心也是没用的,更重的是农民朋友们要懂得农村集体土地的正规法律适用问题以及自身如何维权的问题。事实上,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1 09:58:42 文章热度:5578
        很多农户都认为只要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就可以“一劳永逸”了,但其实在下面的这些情况中,土地承包合同是可以被解除和撤销的,大家要心里有个数,一方面方便自己维权,另一方面也能督促自己更好的使用承包权。什么是土地承包合同的解除?土地承包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土地承包合同订立之后,履行完毕之前,对合同规定的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提前终止。土地承包合同解除后,当事人通过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所确立的全部权利义务关系或者尚未履行的部分权利义务关系将不复存在。土地承包合同的解除没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土地承包合同的解除只对未履行部分发生效力,不能导致合同自始消灭。土地承包合同解除有几种情形⑴土地承包合同的约定解除:一是事后...[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1 09:40:43 文章热度:4876
        在农村土地确权中,有的农户会遇到这样一个问题:自己的土地在当年二轮土地承包时,由于种种原因合同是由他人代签的,那么在这次土地确权中该如何确权?土地还是自己的吗?分2种情况来看:根据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提出的“保持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处置的原则”,对实施农村二轮土地承包时,承包合同由发包方村组干部或他人代签的承包地:1、承包方对承包关系无异议的,应以代签的承包合同为依据,查实承包农户土地承包关系信息,依据查实后的土地承包信息,补签土地承包合同,补发承包经营权证书,补充完善承包经营权登记备案手续。注意:农户不签土地承包合...[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8-24 13:41:16 文章热度:4491
        在一些农村,有些村委会随意强行解除土地承包合同,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那么,土地承包合同签订之后,哪些情况下土地承包合同可以解除?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工作程序是怎样的?哪些情况下土地承包合同可以解除?1、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2、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3、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徙并落户外地的。4、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继续耕种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5、由于国家建设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6、由于洪涝、地震等自...[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2-09 10:47:11 文章热度:3838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引起的纠纷时有发生,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现在一起来看看土地承包合同内容是否合法是怎么审查的呢?怎么确认土地承包合同内容是否合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4)承包土土的用途。(5)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6)违约责任。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承包合同是明确发包方、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是承包方依法承包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合法依据,是约定当事人双方权...[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1-17 17:50:00 文章热度:2192
        11月10日上午9点,郊区旧街乡柳渠村会议室内挤满了村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荆陆军正在与承包户荆银扣签订我市农村土地确权后的首份承包合同。这标志着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入完善承包合同签订阶段。柳渠村共有耕地500多亩,土地承包经营户57个。得知当天要签订确权后的承包合同,承包户们一大早就来到村委会。村民荆银扣第一个签订合同。他仔细查看合同上标注的9块耕地的面积、质量等级、“四至”范围、承包期限等。不太明白的地方,荆陆军一一为他解释。随后,荆银扣与荆陆军在土地承包合同书上签字、盖章。“签了合同,我们就像吃了‘定心丸’。以后不想种地了还可以流转出去。”村民荆银扣说。郊区经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1-15 17:16:37 文章热度:4921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常见问题有哪些?1、对以前个别进行了承包土地调整的地方如何确定家庭承包地的面积?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政策的有关规定,对以前个别地方对承包地进行了调整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0-25 12:03:52 文章热度:1460
        农村土地承包分为外部承包与内部承包,内部承包发生在集体与内部成员之间,外部承包发生在集体与集体成员以外的公民或企业之间。随着我国农业的不断发展,农村土地外部承包合同纠纷越来越多,对于外部承包人来说,以下两种法律事项必须要注意:一、承包程序合法《土地管理法》第15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这是针对集体经济组织对外承包的特别规定。违反这种强制性民主程序而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应该是无效的。二、发包方主体合法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可能会出现村集体共同所有、村内两个以上集体经...[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9-01 09:28:49 文章热度:8144
        农村土地确权中有哪些常见的土地承包合同问题?这些问题该如何解决?1、二轮土地承包订立的承包合同出现纠纷,如何适用《农村土地承包法》?我国大部分地区在1995年前后开展二轮土地承包,《农村土地承包法》于2003年3月1日正式实施。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发生在《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前,处理该问题可以参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二条:“本法实施前已经按照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规定承包,包括承包期限长于本法规定的,本法实施后继续有效。”《立法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处理此类纠纷...[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23 09:45:55 文章热度:1684
        农村土地承包问题一直是农户们最头疼的问题,尤其是集体荒地能否写入家庭承包合同和承包地被别人分了等事件最为棘手,因为在不了解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情况下,农户不知道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农户们该如何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呢?下面我们先来看生活中碰到的几个问题一、二轮土地承包时,村干部将集体荒地写入某农户家庭承包合同,县政府颁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其他村民要求变更,如何处理?处理此类问题应当把握的原则是:村干部将集体荒地写入农户家庭承包合同的,要区别不同情况处理.1、该农户未承包集体的荒地,村干部误将荒地写入他的家庭承包合同中,应当通过双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变更承包合同,如果协商、调解不成,发包方应当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12 12:02:23 文章热度:3000
        随着近年来农村城镇化的发展和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建设的进行,耕地面积在不断减少,而农民承包的土地既担负着经济收益功能,也被赋予基本生活保障功能。特别是近年来,党中央尤其重视“三农”问题,出台了系列惠农政策,强调确保农民的利益和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农民的收入显著提高。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土地纠纷却日益增多,且表现形式多样,有的甚至引发群体性纠纷。下面分析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特点、原因及对策。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表现形式和主要类型 1.政策的变化引起的纠纷。(1)税改前,农民种田要交统筹款、提留款,农民的收效甚微,一些农民外出打工有了稳定的收入后,将原承包的土地转包给他人,税费等...[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11 15:50:12 文章热度:6723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丢了怎么办?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丢了还能要回土地吗?农村土地承包书丢了还可以补办。依据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条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第三十五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7-08 11:22:21 文章热度:7828
        集体土地被征收后,有部分土地承包户因与政府就补偿安置问题有争议,往往通过行政诉讼解决争议,但有些地方政府为压制承包人行政诉讼,采取暗中指使村委会通过起诉请求确认承包合同无效来从根本上铲除承包人的行政起诉权。因大多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包时履行民主议定程序不完善,未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即使召开了会议也可能在计算村民代表基数等方面没有严格按照村委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的规定计算产生村民代表,因此法院也不综合考虑其他因素,为维护某些利益部门,机械片面的适用村委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等有关发包集体土地须经超过三分之二村民或户数的村民代表同意的民主议定规则,以土地承包合同未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6-24 15:28:39 文章热度:22429
        土地承包合同在国有农场中作用是相当大的,是农场用依法管理的重要标志。合同的好坏,关系到农场的管理水平,由于承包合同不规范、不依法签订,给农场造成经济损失的案件比比皆是。笔者根据法律有关规定,结合农场实际,就国有农场耕地承包合同的不完善问题,提出几点建议,仅供参考。一、国有农场的土地性质国有农场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国有农场是受国家的委托经营管理所辖区域内的土地,并对辖区内的土地有使用、占有、收受等项权利。除上述权利外还依法享有对所辖区域内的土地的发包权、租赁权、转让权、开发权、融资权等延伸权利。这些权利有一些是受到法定事由限制的,未经法定程序许可,是不能行使的。二、国有农场土地承包的法律依据自北大...[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