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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是指买卖双方在经济活动中对基建产品约定的价格,由双方通过谈判,以合同形式确定;二是指确定发包与承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受法律保护的契约性文件。承包方的主要权利是依法享有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即承包经营权);主要义务是按企业承包合同的规定完成所承包的生产经营任务。发包方的主要权利是检查监督承包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主要义务是按合同规定维护承包方的合法权益,依其联责范围帮助协调解决承包方在生产经营中的困难。企业承包合同的签订,一般依法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投标者可以是公民个人、集团或企业法人,通过竞争而中标者为企业经营者。在此基础上,由代表承包方的企业经营者与发包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签订企业承包合同。企业承包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承包的形式、期限,上交利润或减少亏损的数额,技术改造任务与国家资产的维护和增殖,产品质量及其他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留利使用、贷款归还、承包前的债权债务处理、双

发布时间:2020-06-11 16:20:10 文章热度:1484
        为贯彻落实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与改革工作。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引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的通知,那具体有哪些新变化呢?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的重大意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是明确发包方、承包方权利义务关系并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是承包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定依据。《民法典》和《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即承包农户依据承包合同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不以登记为前提条件,这明显不同于其他不动产权利,也决定了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的特殊重要性。目前,全国共签订农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0-01-21 11:32:19 文章热度:772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的要求,为深入实施“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推进我县农村土地流转,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实现土地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基本原则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不变的原则。在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推进土地流转,确保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出后无后顾之忧。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平等协商”的原则。土地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违背农户意愿,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7-03 10:04:40 文章热度:6213
        农村土地可以承包,国家通过法律规定,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年限的规定是什么?如何进行土地承包?一、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年限的规定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中,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这里需要了解的是,像耕地、草地、林地等农村土地,它们是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承包,外地人士想要利用土地进行农业生产等活动,则需要获得承包方的同意,通过土地流转,获得土地经营权。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则是采取招标、...[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6-22 11:13:42 文章热度:561
        耕地是人类生存的资源和条件,现在耕地的数量受到城镇化推进等问题出现数量越来越少了,所以我们要保护耕地。耕地也有相关土地使用证吗?耕地土地使用权证更换相关内容有哪些?一、耕地土地使用权证更换相关内容有哪些?一般来说农民耕地只有土地承包证,没有土地使用证,所以都是对耕地称呼的是农民土地承包制度,只有盖楼或其他用途时才向土地部门审批,审批获准后,才发给土是使用证。办理耕地土地使用权证的话在乡镇所属县区国土资源局办就可以了,具体情况你可以咨询你们乡镇土管所,可由他们协助你们组件报批。一般需要承包合同(协议)、身份证明、土地勘测定界材料等。资料齐全后并审批通过后,县区级国土资源部门会发给你们集体土地使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6-21 17:50:28 文章热度:891
        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是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的文件,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土地承包双发应签订书面合同。那么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法是什么?具体内容有哪些呢?一、什么是土地承包合同法?我国目前没有出台过土地承包合同法,土地承包合同遵循的法律为《合同法》与《土地承包法》,如果发生了土地承包的合同纠纷,可以参照以上两种法律法规进行解决。二、什么是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我国《农村土地法》第20条根据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土地的承包期及其上限做出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1-02 08:40:30 文章热度:39868
        根据2018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七号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修正)全文如下:目  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家庭承包第一节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节承包的原则和程序第三节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第四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和互换、转让第五节土地经营权第三章其他方式的承包第四章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1-01 02:10:15 文章热度:2294
        有网友提问:“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其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05年3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46次会议通过,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下具体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对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一、受理与诉讼主体第一条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1-01 01:28:46 文章热度:4204
        现实中,经常发生一些家庭内部成员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方面的纠纷,那么这一类的纠纷该怎么解决呢?一、家庭成员提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前提条件侵权损害民事责任必须具备的要件为:损害事实存在、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有过错、侵权行为有违法性。该四要件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当事人提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前提条件是要有合法有效的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的承包土地被侵权的事实存在。即举证证实坐落于什么位置的哪一块承包地、面积是多少的承包地块被谁侵权?而依照《土地承包法》第22条、第23条的规定,农户的承包合同是以承包方代表与村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承包方代表的名义颁发土地承包经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1-01 00:52:57 文章热度:8712
        我们知道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个人只能进行承包,那么工程建设临时用地管理办法是怎样的呢?具体还得参看《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2-06 16:55:24 文章热度:2466
        早在2004年《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正式颁布实施,这部地方法规大量吸收了农民的意见、建议,但还有一些地方农民朋友不是很清楚,下面一起来看看山东省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相关问题解答。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具备什么条件的本村常住人员?1、本村出生且户口未迁出的人员;2、与本村村民结婚,户口迁入本村的人员;3、本村村民依法领养且户口迁入本村的子女;4、户口经其他合法途径迁入本村的人员,但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二、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按照什么规定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1、发包方应当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乡(镇)人民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1-30 21:10:19 文章热度:1353
        农业相关的土地一直是我国的重点关注对象,也出台了一些法律法规和政策条文,那么我国农业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有哪些?一、《农村土地承包法》举例子:第一条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十二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1-26 00:53:35 文章热度:5496
        虽然农村大多数土地是归集体所有,但是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也是可以转让的,那么农村集体土地转让协议书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一、农村集体土地转让协议书怎么写?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包括:1、甲乙双方签名或单位公章。2、应注明土地的位置、面积、作什么用。3、费用及支付方式。4、双方的权利及义务。5、有效合同的份数。6、生效条件。7、其它附加条款。二、农村集体土地转让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范本参考:集体土地转让协议转让方(以下称甲方)负责人:受让方(以下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一、转让地(一)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位于...[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1-19 17:56:39 文章热度:6800
        最新的土地承包法还没有正式生效,目前指的是已经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这是时隔14年之后,国家首次对农村土地承包法进行大修,其中土地承包权的保护和转让、土地经营权的保护和流转,是此次修改的重点。那么具体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家庭承包第一节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节承包的原则和程序第三节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第四节土地承包权的保护和转让第五节土地经营权的保护和流转第三章其他方式的承包第四章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02 11:12:36 文章热度:2071
        在农村承包土地流转纠纷中,土地流转未约定期限案件的处理,因其流转的方式不同,具体合同期限的认定也有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那么农村土地互换了,但是流转期限约定不明,合同有效吗?其一,承包土地采取转包、出租或代耕方式流转未约定流转期限的,实践中争议较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7条的规定,可参照《合同法》第232条规定处理。其二,承包土地采取互换方式流转未约定流转期限的,解释未作相应规定,实践中对此有不同的认识:有的认为,也应按《合同法》第232条的规定处理,即当事人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合同;有的认为,应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期限确定互换合同的期限,在农村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20 15:08:13 文章热度:8523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以什么为依据?对土地质量级别有啥要求?谁代表承包方签字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以什么为依据?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确权登记颁证是在二轮土地延包的基础上,以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为依据,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置,妥善解决承包地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对个别地方因二轮土地承包政策未落实或土地承包合同不完善的,应在落实二轮土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04 16:37:20 文章热度:5700
        根据我国《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合同有效期内,村委会不能擅自变更、中止承包合同,不得调整农民手中土地,不能强迫农民流转土地,征用、征收农民土地,必须给予一定补偿。承包耕地时限为30年,也就是合同有效期为30年,在这30年内,做为发包方的村委会,不能干预农民自主生产经营,不能强迫农民流转土地,不能收回农民承包土地。根据我国《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合同有效期内,村委会不能擅自变更、中止承包合同,不得调整农民手中土地,不能强迫农民流转土地,征用、征收农民土地,必须给予一定补偿。承包耕地时限为30年,也就是合同有效期为30年,在这30...[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26 15:55:58 文章热度:6192
        近年来我国加大来了土地整治力度,农村不少四荒地都被纳入到了整治范畴,那么如果是荒山经过国土整治变成的耕地能够确权吗?怎样确权?通常这类土地具有以下3个性质:1.以前是荒山,属于四荒地;2.期间经过了土地整治;3.现在是耕地性质。而这次全国范围内的农村土地确权主要针对的是农村承包地的确权,以摸清第二轮承包之后的土地权属问题,因此,这个经过国土整治之后的土地能否确权还要看其在整治之前有没有承包出去。1.以其他方式承包了的荒山,可以确权给承包户在我国,一般像荒山、荒地、荒滩等的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的,人们可以通过招标或者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进行承包,签订承包合同。如果是这种情况,承包人可以凭借当初的承包...[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11 16:33:15 文章热度:1726
        承包耕地被征收建公路,补偿款是给村集体还是补偿给失地农户?农村土地被征占后,土地的所有权发生转变,由原来的集体所有转为国家所有。国家征占土地需要支付一定的征地补偿费,补偿款的金额由于地域不同,价格有所不同。一般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价格高于落后的地区;位置接近城市的价格高于位置偏远的地区。土地被征占后的征地补偿费给谁要取决于你的承包合同的类型。一、承包合同种类和区别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包括家庭承包合同和其它方式承包合同。家庭承包合同就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从本集体获得的人人有份的承包地所签订的承包合同。其他方式承包合同就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支付一定数额承包金后,获得承包土地并且签订的承包合...[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04 11:14:09 文章热度:4821
        重庆市《城口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以下简称“确权颁证”)工作,根据农业部等六部委《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5〕2号)(以下简称“国家六部委《意见》”)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209号)(以下简称“市政府办公厅《通知》”),按照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技术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17〕149号)文件要...[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09 09:16:46 文章热度:1165
        双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辽市棚室所有权证登记颁证暂行办法的通知双政办发〔2017〕145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棚膜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7〕34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办发〔2017〕26号)等文件精神,依据《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棚室所有权证登记颁证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全面开展棚室所有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推进全市棚膜经济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双辽市棚室所有权证登记颁证暂行...[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