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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土地

       承包土地即指土地承包。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那么承包土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呢?承包土地多少钱一亩呢?承包土地合同书怎么写呢?针对这些问题,土流网将一一解答。

发布时间:2017-12-05 17:22:17 文章热度:1596
        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枝特区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各园区管委会,特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单位,区属及驻境省、市属行政企事单位:《六枝特区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处置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特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17年9月12日(此件公开发布)六枝特区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动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规范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操作,促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融资市场健康发展,明确银行贷款风险防范...[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08 10:52:09 文章热度:1716
        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山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担保基金实施方案》、《阳山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阳山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担保基金实施方案》、《阳山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财政局反映。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3月6日阳山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担保基金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金融改革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的意见》(粤府办〔2015〕29号)及《阳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山县农村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07 09:34:16 文章热度:1268
        郁南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登记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流转相关规定”的要求,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创新金融服务方式,规范郁南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登记行为,根据《物权法》、《担保法》、《贷款通则》、《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郁南县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登记,是指土地承包经营者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不转移农村土地占有和农业用途的条件下,将依法取得的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作为抵押担保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而发生的登记行为。当借款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依法处置该农村承包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30 10:06:06 文章热度:2020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高陵区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高政办发〔2017〕106号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精神,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结合我区实际,将《西安市高陵区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8日西安市高陵区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维护流...[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18 09:14:52 文章热度:4300
        在农村,不少人把自家的承包土地流转给了别人种,但是近年来农业补贴了加大了力度,关于“补贴该归谁”的问题一直让人头疼。目前主要有2种说法。说法1:“补人”这里的人指的是土地的实际种植者。也就是说,你把土地流转给了对方,国家发的种植补贴、粮食补贴是归对方的。而这种说法目前也是国家比较认同的,在不少国家层面或者地方层面的补贴政策文件中都有明确说明,补贴对象对实际种植者。因为是实际种植者付出的各种成本和精力。例如,在今年黑龙江省政府下发的《黑龙江省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工作实施方案》中就有对补贴对象作出了明确规定: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的对象为:本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玉米、大豆合法实际种植面积的实际生产者(包...[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18 08:59:34 文章热度:16501
        村集体作为发包方,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够收回农民承包土地的,对此,《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随意收回承包地,是农村土地承包立法的关键条款和核心内容。但是由于土地发包方具有监督土地合理利用、保护土地的权利,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是可以收回承包地的:1.农民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并自愿将承包地交回的;2.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村集体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注意,不包括林地。3.犯罪服刑被依法注销户口的农民的承包地。注意:对服刑时间不长,一两年至于几个月就将刑满释放的人,他们行满释放后回家继续务农,应当给予其生活出路,对他们的承包...[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11 09:21:59 文章热度:1079
        在农村,许多地方都会出现以出嫁女无法继承为由,从而收回该户原有的承包土地或者宅基地,那么这种情况是否合理呢?这个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从你的提问来看,我们要先弄清下面2个问题。1.收回的是宅基地还是承包地?(1)承包地收回(2)宅基地收回2.出嫁女户口还在不在娘家?(1)出嫁女户口在娘家(2)出嫁女户口已经不在娘家下面我们来逐一分析:先来看一下“出嫁女户口在娘家”的情况:承包地收回:不合理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除特殊情况外,发包方不可以随意收回承包方的土地,而就你的情况来说,主要是“家庭人口消亡与承包地处置”的问题,只要你们这一户上还有人(依据户口簿),你们就不属于“整户消亡”,不能收回你们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9 09:04:48 文章热度:796
        宁政办发〔2017〕34号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远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市驻宁各单位:《宁远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实施细则》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31日宁远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拓宽“三农”融资抵押物渠道,缓解“三农”融资难问题,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8-29 09:05:11 文章热度:1622
        现在,农村有很多地都被闲置着没有人耕种,还有的农户家因为人多地少一直过着清贫的生活。所以从2017年开始有以下这三种情况的农民将不再享有土地的承包权,并且现在正在承包中的土地也将会被收回,给土地不够种的农民耕种。一、农转非户口有一些农民家庭在早年间将自己全家的户口都改成了城镇户口,并且举家迁到城里来的,这样的人在严格的意义上来说已经不属于“农民”的范畴了,所以以后将被取消承包土地的资格,并且现在正在承包中的地也会被收回。二、耕地闲置超过2年有些农户早就放弃了耕种,年轻劳动力都选择了外出打工,这样就导致了农村有大量的土地被闲置下来了,谁家的土地闲置超过了两年那么他家的土地就会被收回,并且以后也不...[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8-04 08:05:55 文章热度:1643
        为贯彻落实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的精神和部领导对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加快上报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地区承包土地确权登记数据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认真做好耕地轮作休耕数据上报根据任务分解情况,2017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共涉及9个省份187个县(市、区),除黑龙江、湖南和甘肃大部分县(市、区)已提交地块四至信息外,截至目前仍有117个县(市、区)未能提交符合要求的地块四至信息(具体名单见附件)。为保证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后续工作顺利开展,现要求上述117个县(市、区)不迟于2017年8月31日将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数据提交到农业部经管司。鉴于各地确权进度不一,数据基础差异较大,分...[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7-31 15:20:30 文章热度:34662
        近年来,我国农村地区土地建房监管越加严格,在农村建房再也不能“随心所欲”了,那么目前在农村,农民自家自留地、荒地、承包土地(耕地林地)可以建房吗?1.农民自家自留可以建房吗?农村自留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本集体组织成员用于家庭副业并可以长期使用的土地。现行《宪法》、《土地管理法》等都对农村自留地作了明确规定。《宪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同样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7-06 17:31:22 文章热度:8551
        关于承包土地耕种两年后丢荒,土地确权归谁?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户连续二年弃耕撂荒承包耕地的,所在村集体应收回其承包的土地;土地承包户主动请求返还土地的,原收回的土地在没有重新发包的情况下,可以给予返还。如果你所使用的土地是由村集体收回韦某土地后发包给予的,该土地确权到你名下;若是由村集体租赁给你使用的,不能确权到你名下;若是你以开荒名义自行使用的,不能确权到你名下。关于解决耕地丢荒的建议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381号建议答复摘要一、关于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2015年,农业部着眼于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着力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优化区域布局,部署调减东北等“镰刀弯”...[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6-15 11:59:08 文章热度:2207
        汉中市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以下简称农地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6〕20号)精神,结合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和经营权流转有关要求,以落实农村土地的用益物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出发点,深入推进我市农地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激活农业要素活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和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为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经验和模式。(二)基本...[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5-19 17:32:34 文章热度:26080
        对于农村村民之间互换土地的口头协议,只要土地互换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损害他人利益,本着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处理原则,应确认其效力,维持农村良好的秩序。基本案情原告陈某志、陈某隆、陈坚某、陈某森与被告陈某安、钟某芳、陈杰某、陈芳某、黄某、陈杜某、陈良某同属宝圩镇龙埚村委会兰糯塘经济合作社的村民,上个世纪80年代初责任田分包到户时,被告陈某安户分得位于祠堂坳土地0.24亩,被告黄某户分得0.22亩,两者连块共0.46亩,座落并靠近原告屋门口,属于鸡口田。2004年,被告陈某安与原告陈某志协商对换土地,并达成土地互换使用口头协议,即陈某安户将位于祠堂坳土地0.24亩对换给陈某志...[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3-28 17:40:50 文章热度:1656
        为进一步了解全省农户家庭经营和土地流转状况,日前,陕西省统计局组织相关县(市、区)在各自辖区内就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实地探访及问卷调查。调查显示,陕西近九成农村存在土地流转情况,企业是农户家庭承包土地流转的最主要对象。本次调查在11县(市、区)进行,共随机抽取了33个行政村,对330户农户开展了无记名问卷调查,问卷调查回收率达到100%。调查结果显示,86.4%的农户填报身边存在土地流转情况,说明目前我省的农村土地流转已十分普遍。同时据调查数据分析,选择企业作为第一手对象的有109户,占45.2%,企业成为了农民土地流转的最主要对象。第一手对象为同村人的有70户,自己亲戚的有18户,流转给政府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3-28 12:09:35 文章热度:50323
        2017年承包土地国家补助标准?多少钱一亩?土地承包100亩补贴一般按照每亩地200元补贴,但是不同的地方补贴不同。土地承包国家补助标准:土地承包费,不同地域标准不一样,国家补助标准也一样,不同地域标准都不一样。但是,随着制度安排不断演进,在实践中确实有一些新的问题和矛盾产生,特别是围绕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制度安排,实践中有问题需要解决,特别是现代农业的发展、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完善,都需要对农村土地制度,特别是承包经营权作出更进一步的制度安排。所以在这时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首先是解决现实中出现的问题。中国土地承包经营权到现在已经经过了二轮承包,实际上在一轮承包的时候,相关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3-07 09:19:00 文章热度:1751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那么农村承包土地被征收需要注意那些事项?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强制征收。但为了保障农民的权益以及长远生计,确保农业基础不被动摇,土地的征收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本文具体针对土地征收的程序及注意事项做一详细介绍。1、发布征地公告征地公告由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实施,公告的内容包括:(1)征地范围、(2)面积、(3)补偿方式、(4)补偿标准、(5)安置途径、(6)征地用途。公告应当张贴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之内。公告作出之后,村民不得抢栽、抢种农作物,也不得抢...[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2-28 08:59:24 文章热度:7412
        2017年农村土地承包无疑将成为农业创业最有发展前景的投资项目。再加上国家在农业方面出台相关政策更是为发展农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那在国家的优惠政策下,2017年农村土地承包,国家财政能提供多少补助款呢?哪几类的土地承包经营户能够申领呢?第一、良种补贴。中央安排良种补贴资金203.5亿。良种补贴标准为水稻每亩15元,花生、玉米、小麦等农作物每亩10元。补贴包括了所有区县的大小种植户。申请流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户到当地的村委会进行申报并登记信息。村委会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并且将村民以小组进行公示,村干部则单独进行公示。如果村民对公示结果提出异议,则及时重新核查并张榜公示复议结果。公示结束后,先由乡镇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2-07 17:31:26 文章热度:5227
        为鼓励耕种,农民承包土地,国家会给予补贴。土地承包需要签订承包协议,农民需要在承包期内合理利用土地。那么,2017承包土地国家会补贴多少钱呢?现在为大家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土地承包价格是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决定...[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1-18 09:17:03 文章热度:1829
        安徽定远县2014年被国家列入农村改革试验区,2015年底又被列为国家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2016年8月10日,《人民日报》头版以“安徽农村改革动真格出实招,把资源盘活让土地生金”为题,报道了安徽农村改革情况,对定远县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予以充分肯定。一是创新模式。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全部纳入新型“政银担”业务范围,一旦贷款后出现坏账,市县担保机构、省担保集团、银行和地方政府将按4∶3∶2∶1的比例共担风险,有效降低银行信贷风险,提高了银行投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积极性。二是优化流程。农户贷款采取银行、担保公司、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签订《定远县农户农村土地...[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