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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土地

       承包土地即指土地承包。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那么承包土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呢?承包土地多少钱一亩呢?承包土地合同书怎么写呢?针对这些问题,土流网将一一解答。

发布时间:2017-01-17 11:28:53 文章热度:43739
        为鼓励耕种,农民承包土地,国家会给予补贴。土地承包需要签订承包协议,农民需要在承包期内合理利用土地。那么,2017承包土地国家会补贴多少钱呢?现在为大家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土地承包价格是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决定...[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1-06 09:51:34 文章热度:1367
        近年来,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土地流转,发展“大农户”“家庭农场”成为下一步我国农业发展的一个趋势。经济学博士袁钢明表示:这是我国发展的必然趋势,而且是形势所迫。我们国家人口众多,土地也很辽阔,但是我国长期历史形成一种家庭的小面积的耕作,这种小面积的耕作形不成大规模的种植效益。粮食一般单价比较低,如果只是一家一户人均只有1亩地的情况下,再多也就是几百块钱,不可能再多。所以小面积的小规模种粮经营方式不适应我国未来的发展。所以我们国家必须走世界上很多国家已经实现的道路,就是种粮方面要实行大规模经营,种粮已经...[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2-27 12:12:11 文章热度:1239
        由于不清楚你所说的承包地是林地还是耕地,所以这里分两种情况来看一下:1.如果你的承包地是林地,自然是可以的。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2.如果你的承包地是耕地,那是不可以的。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另外,还需注意一点,你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2-23 18:03:32 文章热度:1987
        这两年,菏泽市定陶区天中街道南城社区真是变了个模样。在前马庄村村民马化彬的带领下,该社区淘汰掉50个肉鸭养殖棚,成立了茗嘉兴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陆续发展了70余个食用菌棚和灵芝棚,生态环境有了大大的改善。淘汰肉鸭养殖发展食用菌南城社区位于定陶区南部,辖区内拥有居民1045户,4个自然村,全部可耕地面积只有700亩,是一个典型的人多地少的农村社区。在马化彬流转土地之前,该社区共有50多个养鸭大棚。“发展养殖业,虽有一定收入,但环境污染严重,周边居民反应强烈。”马化彬说。2014年,马化彬流转了南城社区400亩土地。经过深入调查,马化彬认为,继续发展养殖业已经没有出路,发展食用菌种植倒是一条新路。...[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2-20 11:55:50 文章热度:1743
        为规范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行为,解决抵押担保难的问题,根据有关政策规定,贵州省《水城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交易规则》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并于2016年12月19日下发。具体内容如下:关于印发水城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交易规则的通知水府办发〔2016〕215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水城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交易规则》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16年12月15日水城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交易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行为,推进农村金融体制创新,拓宽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融资渠...[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2-08 17:53:35 文章热度:2844
        二轮土地承包期内,张某把家庭承包地交回集体,集体又发包给其他农户。张某现要回承包地,如何处理?处理此类问题的依据是:一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二是《立法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三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6号)第十条规定:“承包方...[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1-17 10:19:57 文章热度:1968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1月14日《山西省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以下统称“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要求,稳妥有序推进山西省“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0-26 09:33:11 文章热度:2689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6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做好我省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河南省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河南省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9月17日河南省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0-21 17:46:04 文章热度:1984
        近日,笔者走进山东菏泽定陶冉堌镇庞楼村,看到大卡车、三轮车在地边停着,村民们在甘蓝菜地里采摘的采摘,装车的装车,一片收购繁忙景象。“快来个人,这边装车人手不够了。”电话刚挂,只见又有另一个电话打进来,眼前这个忙前忙后,皮肤黝黑、穿着朴素的老汉,就是承包庞楼村这20亩地的贫困户——郭洪院。敢为人先不怕失败上世纪90年代,冉堌镇庞楼村农民大多采用“玉米+小麦”的单一种植模式,年收益较为微薄,以至于绝大部分青壮年宁愿外出务工,仅剩小部分村民留在乡里打理土地。没有一技之长的郭洪院就是后者。郭洪院儿子郭立文长年在外打工,调查了解到今年甘蓝菜的行情还不错,就回家与父亲商量是否能承包种植甘蓝菜,早日实现脱贫...[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0-20 11:06:26 文章热度:1824
        为将两权抵押政策真正贯彻落实,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贷款抵押难、担保难的问题,富平县积极启动全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改革试点工作,不断加快全县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据了解,富平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采取“公司担保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或“其他抵押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等多种方式,贷款对象主要为通过合法流转方式获得承包土地经营权的经营主体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额度最高可达500万元。截至目前,该县信用联社已为庄里种鸡场、红玛瑙葡萄专业合作社等36户企业发放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325万元,并与陕西富四方柿业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9-06 17:33:45 文章热度:689
        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普及下,农业流通效率持续提升,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涌现,土地流转经营适度规模化,以及伴随其中的农产品品牌化,形成了一个农业现代化的路径。就像城市中商业地产租赁一样,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正在变得高效。截至2015年底,已有1231个县(市)、17826个乡镇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这给农业生产资源的再整合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每年新增流转面积4000多万亩近日,农业部印发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记者就此采访了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张红宇介绍:近年来,随着土地经营权流转规模的不断扩大,已经有超过三分之一的承包土地流转出去,每年新增流转面积40...[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26 15:13:10 文章热度:1968
        关于做好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农牧法发〔2016〕287号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5号)和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财政部、农业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银发〔2016〕79号)、《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承包土地(草牧场)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我区呼伦贝尔市阿荣旗等8个旗(县、区)列入承包土地(草牧场)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范围。按照自治区农村牧区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推动小组的总体部署,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快推进土地草原承包经...[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26 11:33:21 文章热度:2427
        辽阳市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5号)、《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分别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辽阳县被确定为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地区之一。根据国家“两权”(指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指导小组工作要求和省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明电﹝2016﹞3号)等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17 09:49:21 文章热度:9677
        什么是土地确权,不说那些官话,直接大白话跟大家说一说。这个土地确权基本也就是字面的意思,确定土地的权利归属,就是说把土地的归属权给弄清楚,搞明白。这地具体在什么位置,有多少面积,长宽多少,和谁家的地挨着。这些基本的信息都会进行采集。当然这个放心,据说会用遥感卫星gps或者其他十分准确的方法来测量标注土地的面积位置等数据。下面是关于土地确权常见的几个问题:二轮土地承包未登记在册的土地能确权吗?在二轮土地承包时未登记在册,这次土地确权镇政府和村委强调,二轮承包在册的可确权,二轮未在册的不可确权。为此问过有关部门,说只要村民同意可确权,但村委迟迟不办理。请教一下我该如何申诉我的承包地?首先确认一下二...[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15 13:36:04 文章热度:1487
        2016年7月3日赣州市人民政府下发《赣州市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主要为了推动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在赣州市开展。赣市府办字〔2016〕81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龙南、瑞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赣州市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16年7月3日(此件主动公开...[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09 11:05:15 文章热度:2927
        为进一步深化内蒙古农村金融改革创新,依法稳妥规范推进全区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5号)、《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分别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的通知》(银发〔2016〕7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04 10:32:35 文章热度:1947
        海南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在省辖内农村承包土地(指耕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以下简称“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其中,在东方市、屯昌县、文昌市为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市县,文昌市、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为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市县。开办“两权”抵押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在试点市县设立分支机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主,原则上应覆盖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意见》全文如下: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实施意见琼府〔2016〕74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02 10:39:05 文章热度:1123
        陕西省按照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和经营权流转有关要求,以落实农村土地的用益物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出发点,深入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详情如下:一、试点范围: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全国232个试点县(市、区)和59个试点县(市、区)分别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贷款抵押试点为依据,陕西此次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地区为:杨陵区、平利县、高陵区、富平县、千阳县、南郑县、宜川县、耀州区;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地区为:平利县、高陵区。二、明确任务(一)加快推进确权登记颁证进度。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地区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7-18 15:34:49 文章热度:7987
        网友问题:最新农村土地政策是否规定已承包土地延续70年不变?但是现在土地政策在我的耕地被占后发生了改变,也就是到2028年合同期满,请问,但只对于2008--2028其间进行补偿,水利枢纽工程办公室和村委会与我三方达成协议.2公顷承包田,依照法律,而在2008年春,将失去40使用耕地的权利,也就是说,工程办公室只对2008--2028年所占用的土地进行补偿,我和其他村民相比,如果土地政策延续70年不变,依照协议,2028年以后我还能和其他未被占地村民一样拥有村中土地分配的权利: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松花江水利枢纽工程占用了我的耕地,土地承包期限是30年依据1998年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对所占用土地进...[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7-12 12:01:34 文章热度:1341
        近日,农业部印发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对土地流转提出了多项具体要求,这对我们做农业的有什么影响?好处多还是坏处多?观察君就为大家解读一下《规范》的要求:要求一:信息要公示,交易受监督《规范》提出:流转市场要做好信息公示和发布,流转合同订立应参照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合同示范文本,交易双方可以获得交易市场提供的流转交易鉴证,合同到期后流入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续约。扶贫观察解读:过去一些农民在土地转出以后如果是有违约的想法,一般他不管现行的法律这些规定,就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要回原来的土地,或者坐地提价等。《规范》要求交易双方都要把交易的土地价格、位置、转入...[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