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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土地

       安徽省平原、台地(岗地)、丘陵、山地等类型齐全,可将全省分成淮河平原区、江淮台地丘陵区、皖西丘陵山地区、沿江平原区、皖南丘陵山地五个地貌区。安徽全省耕地422万公顷,林地329万公顷,水面105万公顷。长江、淮河分别流经安徽416公里和430公里,平原、丘陵、山地各占三分之一。那么安徽土地征收补偿、土地承包政策是怎样的?如果有土地需要流转,应该在哪里流转呢?

发布时间:2021-12-09 16:43:05 文章热度:366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有关规定,近日,安徽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制定了《安徽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那么流转合同签订有何要求?附政策全文介绍!安徽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以下简称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保障流转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遵循平等协商、...[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0-05-14 15:34:36 文章热度:1376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新《土地管理法》),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用地,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国发〔2020〕4号,以下简称《决定》)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在审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328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按照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明确建设用地审批权限2019年12月31日前,省政府已受理的建设项目用地,按原《土地管理法》审查并完成审批。2020年1月1日后省政府受理的建设项目用地,一律...[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0-05-11 08:59:57 文章热度:1543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新《土地管理法》),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用地,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国发〔2020〕4号,以下简称《决定》)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在审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328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按照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明确建设用地审批权限2019年12月31日前,省政府已受理的建设项目用地,按原《土地管理法》审查并完成审批。2020年1月1日后省政府受理的建设项目用地,一律...[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1-16 02:36:53 文章热度:3315
        据了解,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安徽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毫州市的土地使用税的标准等级也发生了改变,那么具体标准等级是什么?一、亳州市土地使用税的标准等级1、市区一等土地12元/㎡。征收范围为市区核心区域,具体包括涡河以南、药都大道以北、西一环以东、铁路以西。二等土地10元/㎡。征收范围为市经济开发区、亳芜现代产业园区、亳州工业园区(现更名为亳州谯城经济开发区,下同)。三等土地8元/㎡。征收范围为以上核心区域、市经济开发区、亳芜现代产业园区、亳州工业园区以外的市区。四等土地6元/㎡。征收范围为郊区、谯城区建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9-03 10:00:02 文章热度:4228
        2018年8月末,霍邱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霍邱县原县委片区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通知,表示将征收东至西湖大道,西至沿岗河,南至人民路向西延伸至沿岗河,北至湖下路的房屋,快看看有你家吗?附原文内容:霍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霍邱县原县委片区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通知霍政秘〔2018〕129号各被征收户,县政府有关部门:现将《霍邱县原县委片区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张贴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2018年8月30日至2018年9月30日止。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该项目房屋征收现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8-08 09:14:02 文章热度:3095
        《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6月27日,省国土资源厅印发了《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皖国土资规〔2018〕4号,以下简称《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办法》制定的背景有哪些?其特点、亮点和主要内容又有哪些?近日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读。一、为什么要制定《办法》?答: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实施以来,我省为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依据国土资源部2009年发布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3号令)和2012年发布《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制定了一...[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16 13:59:51 文章热度:1369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近日印发《关于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通过全力保障乡村振兴用地、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支持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具体措施,认真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意见提出,安徽将全力保障乡村振兴用地,因地制宜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细化土地用途管制,助推美丽乡村建设。完善设施农用地政策,市、县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安排一定比例,专项用于单独选址的农业设施农业建设和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对盘活存量成效突出的市、县,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鼓励农村土地复合利用,探索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11 17:25:39 文章热度:1637
        2018年5月末,宣州区人民政府发布方家冲及其周边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表示将征收位于西林街道办事处九同社区、飞彩街道办事处石板桥社区范围内的房屋,快看看有你家吗?附征求意见稿全文:关于《方家冲及其周边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的通告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确认宣城市2018年棚改项目列入国家棚改年度计划的复函》、宣城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商请下达市区2018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任务的函》(宣房函〔2017〕372号)和宣城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关于对2018年市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土地房屋进行征收的任务单》(宣征管任〔201...[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31 15:32:40 文章热度:1586
        2018年5月末,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在住房和土地供应等方面提出要求,表示非房企所拿土地也能建租赁住房。按照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住房供需状况、人口变化情况,科学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合理确定住房和用地供应规模、结构、时序,引导相关资源合理配置。2018年底前,一线、二线城市要编制完成2018年至2022年住房发展规划,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实施。通知要求,在住房和用地供应结构方面,各地要落实人地挂钩政策,有针对性地增加住房和用地有效供给。提高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在新建商品住房供应中的比例。同时,要改...[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21 14:11:06 文章热度:731
        2018年5月17日,亳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城关街道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政策,表示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制定扶持政策,引导农户长期流转承包地并促进其转移就业。那亳州市土地流转有哪些新变化?需注意哪些事项?附政策原文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第三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03 09:01:31 文章热度:6058
        2018年4月27日,舒城县发改、住建、国土、征管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舒城县2018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补偿、补助等标准》。明确了县城区以外国有土地上征收住宅房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计算,由每月7元/㎡提高至8元/㎡;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计算,由每月7元/㎡提高至8元/㎡。同时,在充分尊重市场的基础上,新增加了附属物、构筑物征收补偿类别,比如沼气池、窨井、专业蔬菜大棚、坟墓等,细化了一般树木补偿标准,贴合了群众的现实需求。新标准的调整提升了政策的操作性、有效性,充分保障了被征收群众的合法权益,为顺利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30 09:31:22 文章热度:3490
        近日,明光市人民政府印发《下汪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下汪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根据明光市总体规划要求,经明光市人民政府批准,对明东街道办事处大纪村下汪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构筑物及附属物实施征收。为使此项征收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根据《明光市城市规划区内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安置暂行办法》(明政办〔2013〕38号,以下称《暂行办法》)文件及相关规定,制定以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一、征收范围下汪自然村庄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构筑物及附属物。涉及明东街道办事处大纪村下汪村民组,涉及住户50户,人口220人,建筑面积约0.57万平方米(详见规划征收界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22 10:41:21 文章热度:3355
        2018年3月21日,临泉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城东街道文王片区(续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表示要征收东至港口路,南至人民路,西至光明路,北至顺河街这些区域的房屋,快看看有你家吗?附原文内容:临泉县城东街道文王片区(续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为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改善群众生活和居住条件,促进临泉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县政府决定实施城东街道文王片区(续建)棚户区改造项目。为做好项目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临泉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临政〔2011〕5号)及相关法规政策...[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08 11:33:51 文章热度:4697
        日前,桐城市出台了《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以政策支撑,推进农村“三变”和农业供给侧改革,探索破解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占补平衡落实困难等难题,拓展城市反哺农村的资金渠道,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支持全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资金、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监管考核、统一上图入库”的五统一模式,新建高标准农田11万亩。到2020年全市高标准农田面积突破40万亩。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加快老旧村庄拆并和空闲宅基地退出进度,完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复垦不少于3000亩。深化农村宅基地退出制度改革,对...[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2-07 10:11:38 文章热度:7618
        近日安徽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连续发布20则2018年征收土地方案公告涉及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市经开区、慈湖高新区等,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是哪些地方吧。2018年第1号根据2018年第1号公告,征收土地涉及马鞍山市雨山区向山镇陶村张村村民组、芮西村民组;杜塘村小甸塘村民组等集体土地,共计14.1304公顷,其中农用地1.9355公顷(其中耕地1.4558公顷),建设用地12.1949公顷。2018年第2号根据2018年第2号公告,征收土地涉及马鞍山市雨山区向山镇向阳村郎甸村民组集体土地,共计0.2463公顷,其中农用地0.2463公顷(其中耕地0.2154公顷)。2018年第3号根据20...[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2-25 13:55:05 文章热度:4440
        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芜政秘〔2017〕293号)精神,从2018年1月1日起对我市市区范围内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一等土地(税额标准为每平方米20元)西起长江边→沿利民路向东接弋江路→沿弋江路向北至青弋江→沿青弋江向东至扁担河→沿扁担河向北至芜宣高速→沿芜宣高速向西至弋江北路→沿弋江北路延伸段接九华北路→沿九华北路向北至市界→沿市界至长江之间的土地。二、二等土地(税额标准为每平方米16元)1、西起漳河入长江口→沿漳河接珩琅山路→沿珩琅山路向东跨芜南路接中江大道→沿中江大道向北至青弋江→沿青弋江向西至弋江路→沿弋江路...[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2-07 09:12:13 文章热度:1632
        近日,安徽黄山市国房管局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了解读,具体内容如下:1.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对评估机构是怎样规定的?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强调评估机构的中立,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2.问:《...[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08 15:49:30 文章热度:3980
        阜阳市2016年第6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2017〕58号经安徽省人民政府2017年4月24日《关于阜阳市2016年第6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增减挂钩)〔2017〕104号)批准,阜阳市人民政府在颍泉区周棚街道境内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城镇建设。为实施征地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安徽省实施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5〕24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被征土地上青苗和房屋等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阜政秘〔2015〕205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一规范阜城集体土地征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03 11:48:28 文章热度:2885
        近日,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农垦事业管理局联合下发2017年《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明确年内全面完成白米山农场和皖河农场土地确权发证工作(土地存在权属争议的除外),共计32宗、24万多亩。《方案》要求结合农场自身条件和改革发展需求,选择适宜的测量方法开展农场不动产权籍调查;首先完成权属清晰无争议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同时积极依法处理权属争议;对于权属争议一时难以解决的,划定争议范围,先完成无争议部分的确权登记,争议土地待争议解决后再予以确权登记。《方案》明确,对已有合法权属调查成果、已经标绘或明确国有农场权属界线的,经...[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02 13:46:02 文章热度:9342
        阜阳市2017年第5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告知书〔2017〕第79号有关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城镇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农民集体土地进行建设,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阜阳市2017年第5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项目,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二、拟征收土地位置拟征收农转用土地位于颍州区三塔集镇葛庙村、倪寨村、胜华村,颍西街道七渔河社区境内。三、拟征收农转用土地村组及面积拟征收农转用土地属颍州区三塔集镇葛庙村、倪寨村、胜华村,颍西街道七渔河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总面积22.1997公顷,其中农用地20.999...[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