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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土地

       安徽省平原、台地(岗地)、丘陵、山地等类型齐全,可将全省分成淮河平原区、江淮台地丘陵区、皖西丘陵山地区、沿江平原区、皖南丘陵山地五个地貌区。安徽全省耕地422万公顷,林地329万公顷,水面105万公顷。长江、淮河分别流经安徽416公里和430公里,平原、丘陵、山地各占三分之一。那么安徽土地征收补偿、土地承包政策是怎样的?如果有土地需要流转,应该在哪里流转呢?

发布时间:2017-11-02 13:42:11 文章热度:3038
        阜阳市2017年第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17〕57号经安徽省人民政府2017年5月24日《关于阜阳市2017年第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2017〕475号)批准,阜阳市人民政府在颍州区清河街道、王店镇、京九路街道内征收集体土地69.3664公顷,用于城市建设。为实施征地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安徽省实施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5〕24号)、《关于印发阜阳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阜政发〔2011〕7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被征土地上青苗和房屋等附着物补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30 09:44:00 文章热度:3347
        根据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需要,需要对位于南谯区醉翁路与虹桥路交叉口西南侧腰铺真万桥社区桃元组征迁红线范围内的所有房屋、构筑物及附属物实施征迁。为使此项征迁工作有序的进行,根据《滁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征拆补偿安置办法》(滁政【2008】35号)、《滁州市房屋征收(迁)认证有关政策的若干意见》(滁房联字(2012)63号)等文件及相关规定,指定以下房屋征迁补偿安置方案。  ...[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25 16:35:17 文章热度:2755
        阜阳市2017年第6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书[2017]第76号颍泉区中市办事处工业园、十里铺社区:因建设需要,拟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阜阳市2017年第6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用途为住宅用地。二、拟征收土地位置拟征收土地位于颍泉区中市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十里铺社区境内。三、拟征收农转用土地村组及面积拟征收土地位属颍泉区中市办事处工业园、十里铺社区集体所有,总面积11.1863公顷,其中农用地10.7153公顷(耕地10.0707公顷、其他农用地0.5901公顷)建设用地0.4710公顷。四、征地、拆迁初步补偿标准(一)土地补偿费、安置...[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9 15:50:09 文章热度:2709
        关于印发《众兴集镇土地增减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众办〔2017〕112号各村、镇直有关单位:为有效盘活农村闲置低效农村建设用地,推进城乡统筹和美丽乡村建设,扎实推进项目整体、高效、有序实施,按照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62次县长办公会议要求,根据《霍邱县建设用地置换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工作实施细则》(霍政办[2010]78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众兴集镇土地增减挂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特此通知众兴集镇党委政府办公室2017年9月18日众兴集镇土地增减挂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62次县长办公会议要求,根据《霍邱县建设用地置换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6 09:18:04 文章热度:2133
        怀宁县高河镇皖河路南延伸段道排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为顺利推进怀宁县高河镇皖河路南延伸段道排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依法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方案适用及征收范围本实施方案适用于皖河路南延伸段道排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征收范围北起高河大道,南至滨河大道(具体详见项目规划红线图)。二、征收主体、部门、实施单位怀宁县人民政府为本项目房屋征收主体,怀宁县住建局为本项目房屋征收部门,高河镇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6 09:06:55 文章热度:3545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霍邱县2017年第10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2017﹞775号)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霍邱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政府,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建设项目名称、位置、面积:1、地块一;位置:新店镇牛王村、十里井村;面积:4.3118公顷。其中农用地4.2778公顷(耕地3.9674公顷),建设用地0.0002公顷,未利用地0.0338公顷;2、地块二;位置:新店镇十里井村;面积:3.485公顷。其中农...[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0 12:57:10 文章热度:939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徽省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安徽省范围内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增值税清算(以下简称清算),是指纳税人在房地产开发项目符合清算条件后,依照税收法律、法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8-29 10:34:43 文章热度:6405
        为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确保“三权分置”落实到位,树立市场经济的契约意识,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依法签约、规范履约,2017年8月14日,省工商局联合省农委制定、发布了《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与目前各地使用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相比,示范文本有以下几个特点:1、条款齐全。这次制定的示范文本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定,条款齐全,排序合理,符合一份合同所应有的规制和形式;2、定金约定。为了给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提供一个保障,防止出现随意终止合同、土地抛荒现象,在示范文本增加了定金条款,为合同的顺利履行加设了一道“保险”;3、内容清晰。这次制定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8-28 11:06:41 文章热度:1916
        日前,安徽省工商局和省农委联合发布《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着力树立市场经济的契约意识,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依法签约、规范履约,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确保“三权分置”落实到位。与目前各地使用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相比,新的示范文本条款齐全、排序合理、内容清晰、权责对等,符合一份合同所应有的规制和形式。其中,增加了定金条款,防止出现随意终止合同、土地抛荒现象,为合同的顺利履行加设了一道“保险”;对一些条款超越相关规定,如流转期限超过承包期、违约金超过合理范围、备案手续超越法律规定等,做了更正和明确,确保合同的每一项条款都做到合法合规。省工商...[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8-25 08:34:58 文章热度:4587
        现将《霍邱县城东片区棚户区(一期)改造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张贴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2017年8月24日至2017年9月23日止。为加快县城区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片区人居环境,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六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六政〔2011〕35号)和《霍邱县2017年度房屋征收和搬迁费、附属物等补偿标准》(霍政秘〔2017〕68号)、《霍邱县城区房屋征收补偿使用购房券安置办法(试行)》(霍政办秘〔2016〕199号)等规定,现将霍邱县城东片区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征收补偿方案...[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7-19 09:14:25 文章热度:3383
        安徽亳州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古城,辖谯城区、涡阳、蒙城、利辛和谯城三县一区,享有药都的美誉,是全球最大的中药材集散中心和价格形成中心。那么亳州市做什么生意赚钱?郊区有土地能用来干什么呢?推荐有以下几点。亳州市做什么生意赚钱1、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欢创意,有自己的个性,对创意礼品都很喜欢,像是diy店里的,休闲饮品、烘焙体验、动漫周边、diy马克杯,diy饰品覆盖面广,有自己的创意设计,同时顾客可以参与制作,体验制作的乐趣。2、无比墙画是一种新兴起的一种家居软装修品种,这种充满创意和个性的墙上作画形式在发达国家已经非常的流行。无笔墙画施工出来的墙面装饰画摒弃了以往单色墙面或成品堆砌的墙壁装饰的生硬与造作...[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6-28 08:52:50 文章热度:4755
        现将《霍邱县城区中央景观带片区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张贴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7月27日止。为加快县城区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人居环境,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六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六政〔2011〕35号)和《霍邱县2017年度房屋征收和搬迁费、附属物等补偿标准》(霍政秘〔2017〕68号)、《霍邱县城区房屋征收补偿使用购房券安置办法(试行)》(霍政办秘〔2016〕199号)等规定,现将霍邱县城区中央景观带片区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征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6-15 10:38:52 文章热度:3797
        安徽省淮北市首次颁布实施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标志着这类土地无偿划拨的历史在淮北即将结束,该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将进一步扩大。淮北市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成果是在该市原有的商服、住宅、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体系基础上,增加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基准地价体系。这两类用地均划分了4个级别,土地级别的确定主要以土地的实际开发利用现状为主,综合反映调查区内部现状条件下土地质量的空间差异。这项成果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淮北市基准地价成果体系,为鼓励公共服务项目有偿使用土地,规范公共服务项目有偿使用价格管理,保障政府和社会合作模式(PPP模式)的健康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淮政办秘...[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6-14 08:34:21 文章热度:5165
        为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依法签约、规范履约,日前,由省工商局制定的《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征集意见或建议。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7月7日前反馈到省工商局。据了解,与目前各地使用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相比,征求意见稿不仅条款齐全、排序合理,符合一份合同所应有的规制和形式,而且内容清晰,针对一些合同存在的内容含糊、表述不清的问题,征求意见稿在文字上做到清晰明了、表达完整,修改和完善了以往可能会引起歧义的内容。同时,针对一些地方的土地承包流转合同的签订一方存在不是承包农户的问题,征求...[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5-03 09:44:37 文章热度:2401
        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县级汇交数据质量检查和县级建库工作各县(市、区)农委(确权办):为加快推进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县级数据库建设(以下简称“确权登记颁证县级数据库”),现就做好确权登记颁证县级汇交数据质量检查和县级建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完善县级汇交数据根据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县级成果汇交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皖农经[2016]124号)要求,去年底,全省各地基本完成了确权登记颁证县级成果汇交工作。但从省级检查验收情况来看,县级汇交数据仍存在诸多问题。为确保县级汇交数据真实、准确,尽快建立起符合国家规范...[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5-02 08:44:12 文章热度:2761
        为加快县城区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人居环境,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六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六政〔2011〕35号)和《霍邱县2017年度房屋征收和搬迁费、附属物等补偿标准》(霍政秘〔2017〕68号)、《霍邱县城区房屋征收补偿使用购房卷安置办法(试行)》(霍政办秘〔2016〕199号)等规定,现将霍邱县新蓼大道(原建兴路)南段片区棚户区改造范围内房屋及附属物征收补偿方案公布如下:一、征收目的与原则目的: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原则: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公平补偿、结果公开。二、征收范围东、西至征收红线,南至S343,北至...[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4-21 09:07:31 文章热度:10082
        近日,阜阳市颍州区政府公布了一系列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告,涉及到阜城鼓楼街道办事处青云、搬井、双清、白衣桥等多个社区,具体信息如下。皮革厂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鼓楼街道办事处皮革厂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西城墙路以东、颍河西路以北、文德路以西,占地5.8657公顷。(范围非精确示意,仅供参考)白衣桥社区师范北门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鼓楼街道办事处白衣桥社区师范北门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北起临泉路,南至师范附中;东起师范学校,占地4.0818公顷。清河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鼓楼街道办事处双清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丽丰一品施工区以东、颍州区人民政府以北、...[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3-29 09:38:58 文章热度:3359
        (1989年2月10日省人民政府令第3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1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安徽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等规章的决定》修订根据2007年10月24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安徽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的决定》修订)。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者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土地使用税由土地的实际使用人缴纳。本条第一款所称单位,包括...[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3-28 09:17:12 文章热度:3355
        2017年1月10日召开的安徽省农村工作会议资料显示,作为全国3个整省推进试点省之一,安徽省坚持统筹指导,集中攻坚,提前一年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省推进试点任务。安徽是最早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的省份之一。2008年7月,安徽就以村为单位率先在全国开展试点。2014年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3个整省推进试点省之后,安徽全面部署启动了扩面试点工作。4年来,各地各部门坚持统筹指导,高位推进,集中攻坚,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16年12月底,安徽省完成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1215万本,占已测绘农户的99.9%,完成建立农户确权档案1213万户,占已测绘农户的99.7...[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2-13 09:12:07 文章热度:3552
        近日,一位安徽网民在《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咨询当地村民小组的土地为什么不在土地确权的范围内。对此,马鞍山市政府回复表示,经调查,网民反映要求确权登记颁证的这宗土地为耕地用地性质,原属孙堡公社林场所有,后因行政体制改革和区划调整,演变为现由孙堡村管辖,其土地所有权人难以界定。此外,该宗耕地也未开展二轮家庭承包。回复介绍,《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技术方案》写明,“承包方调查以收集到的农村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承包台账、已经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其他合法权属资料为基础”、“承包地登记以户为单位,调查登记以二轮承包为准”、“对于土地权属争议尚未解决的不予登记”。综上所述,该宗土...[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