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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只要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贷款条件即可申请贷款。且贷款额度是大部分城市都规定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比如成都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最高额度为80万元。

发布时间:2019-02-14 10:30:09 文章热度:1108
        新华社天津2月4日电(记者付光宇)日前,天津重新颁布了《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职工购房日期在2019年2月1日之前的,仍按原政策执行,在2019年2月1日(含当日)之后的,按新政策执行。购房日期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生成时间或房产买卖协议的打印时间,以住房交易网签系统中的记载信息为准。天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公积金新办法明确了三类情形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一类是购买配偶、子女、本人父母或配偶父母住房;第二类是离婚两年内,职工与原配偶之间存在买卖住房情形的;第三类是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方面,购首套住房按账户余额20倍计算,购第二套住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1-09 08:56:11 文章热度:9344
        2019年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了一系列住房公积金新政,其中缴存公积金12个月以上才能申请贷款。《通知》将于2019年2月1日起施行,并明确,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计算方式,即可贷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n倍计算。倍数n在12-20倍之间浮动:当个贷率低于75%时,可贷额度是职工夫妻双方账户余额的20倍;当个贷率高于95%时,可贷额度为职工夫妻双方余额的12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时限由“6个月以上”调整为“12个月以上”。征信记录中有连续逾期超过...[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9-26 15:57:05 文章热度:6546
        2018年9月25日,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政策的通知,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同时规定,除当日交易房屋外,名下合计已有2套及以上自住住房的,以及个人征信报告中合计已有1次及以上商业住房贷款及异地公积金贷款的,不得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通知全文如下: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和省、市相关部署,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健全风险防控机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我市调整了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一是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1.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均无申请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视为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8-28 09:20:45 文章热度:7083
        高额的房价让不少的年轻人倍感压力,而且买房的话一次性拿不出那么多的钱,但去银行贷款利息又高,这时候公积金贷款的好处就体现出来了。那如果是已经用公积金贷款过一次的,是不是不能再贷了?怎样结算结息?一、已经用公积金贷款过一次的,是不是不能再贷了?如果是第一次贷款还清的话,就还可以继续申请贷款。当然,现在由于国务院调控,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会对再进行申请贷款申请人进行调查,调查申请人名下现在有几套房子,首套还是第二套还是第三套。第三套的话是不再贷款的。二、公积金贷款怎样结算结息?1.关于住房公积金如何结算结息,这是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每年7月1日起至下一年6月30日止,为住房公积金一个...[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8-20 16:37:57 文章热度:4685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积金所发放的委托贷款,可由资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发放。那一般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二套房如何界定?一、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借款人必须是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军转人员只要有公积金缴存开户即可,但需提供转业证),当前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担保,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无不良银行借款记录的职工。2.借款人必须是在本市辖区内购、建自住住房,提供符合规定的购建房手续原件(购房合同及交款发票或建房审批手续必须有借款人的姓名,拆迁按揭贷款的拆迁合约必须有拆迁编号)。3.借款人及其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8-20 09:02:00 文章热度:1015
        2018年8月19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委托的房地产销售机构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各类书面文件。据介绍,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进一步规范北京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发布该通知。通知要求...[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26 14:24:17 文章热度:1726
        7月25日,绍兴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标准的通知,表示8月10日起,首次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和第二次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将有所上调,其中最低首付款比例上调10%。此次的调整,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现行的20%提高到30%;首次已结清的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现行的30%提高到40%。新的首付款比例标准自2018年8月10日开始施行。“现行的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和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已经沿用多年,为有效降低和防范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风险,经研究,决定对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标准进...[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28 16:30:38 文章热度:3782
        2018年6月末,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表示单位、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原则上下限为各7%,最高不得超过各12%,并从7月1日起开始执行。具体内容为,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每年提取额度不超过1.5万元。重点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半年后方可提取。在省内各地购买自住住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06 08:41:50 文章热度:21321
        现在,很多人都喜欢在城市买一套房,然后还要把自家的宅基地盖上房屋,而在县城买房时,都会使用公积金贷款,那农村建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吗?怎么贷?农村自建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在农村盖房申请提取公积金是可以的,但是首先必须确认的是农村建房的宅基地是在本人或者是配偶名下的,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农村建房的规划许可证、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允许建房的相关证明文件、购买建材及其他建房施工费用的发票。需要将本人的身份为委托给单位公积金的办理人员,经由单位经办人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门申请提取公积金即可。具体要求:需提供建房者所在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的规划许可证、宅基地审批证明、建房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同时公...[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04 13:53:13 文章热度:1005
        2018年6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广东省绿色建筑量质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的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计划到2020年,广东省城镇新增绿色建筑面积三年累计达到1.8亿平方米。此外对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根据各地的实际给予购房人以适当10%左右的上浮。据了解,《征求意见稿》要求引入先进设计理念,倡导绿色建筑精细化设计。重点发展岭南特色绿色建筑,鼓励采取被动式节能措施,结合夏热冬暖的特点,将岭南建筑的天然采光、自然通风降温的特点融入建筑设计中。大力推进全装修模式,鼓励土建装修一体化设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加大绿色建筑政策...[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28 10:16:35 文章热度:29026
        有不少的朋友,在买房初始用的是商贷,后面发现商贷是可以转公贷的。那么久会出现这种情况:如果办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业务,没有那么多钱先还清商贷,需要怎么办?如果办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业务,没有那么多钱先还清商贷,需要怎么办?1、像这种情况办理商转公业务,可以选择由中介公司垫付还清原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即先申请商转公贷款经公积金管理部门预审同意后,由与公积金管理部门签约的中介公司负责还清申请人的原贷款本息余额,并提供担保,落实抵押后,住房公积金贷款由受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划入中介公司账户。2、除向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供办理商业按揭贷款时向银行提供的所有资料外,还应提供中介公司还清原商业住房按揭贷款本息余额证...[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23 17:58:12 文章热度:3299
        公积金异地贷款的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那办理首套房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都需要什么材料?流程是怎样?办理首套房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都需要什么材料?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6、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7、办理住房公积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16 13:43:58 文章热度:3003
        2018年3月末,宿迁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通知》。表示将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附政策原文内容:关于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通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通知如下:一、从2018年3月29日起,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04 10:16:35 文章热度:24863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住房公积金额度1万可以贷款多少?2018年公积金贷款多少呢?住房公积金1万可以贷款多少具体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公积金贷款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计算方法如下: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25 09:28:20 文章热度:1761
        为满足刚需家庭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需求,经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一次会议研究,决定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取消贷款放款轮候制,转为正常放款。批准的贷款申请待取得贷款担保证明或所购房屋办理完产权抵押登记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放款。二、取消贷款申请人单方缴存公积金计算还贷能力时其配偶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的规定。贷款申请人配偶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可按上一年度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计入其家庭收入,综合考虑其家庭还贷能力。三、取消个人自愿缴存人员最高贷款额度单方缴存30万,夫妻双方缴存40万的规定,与其他缴存人员享有一样的贷款额度。即,夫妻单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25 09:25:05 文章热度:3613
        4月23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合肥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发布关于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提升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服务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加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作,增强服务意识,及时对开发企业开展业务培训,宣传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严格按规定时限受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和办理相关委托贷款手续,更好的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优质服务。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工作,准予贷款的,通知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不准予贷款的,应当说明理由。受托银行要进一步提升征信、房产...[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13 11:57:41 文章热度:825
        商业贷款是用于补充工业和商业企业的流动资金的贷款,一般为短期贷款,通常为9个月,最多不超过一年。那个人买房如何办理商业贷款?怎么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它们的区别是什么?个人买房如何办理商业贷款?每个银行要求不完全相同,但一般要求有个人身份证明文件,资产证明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收入证明,房产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和首付款收据,以及担保人担保材料等。1、是到贷款银行去打听一下需要提供什么材料,然后填写和办理相关表格和材料,交到银行,由银行审核通过后,签订贷款合同。2、贷款额一般不得高于房价与评估价之间较低者的80%(建行),还款期限由贷款人自己选择,但银行会根据贷款人的收入情况提出修改意见。3、贷款...[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03 08:57:19 文章热度:828
        近来,网上流传一句顺口溜:“全款买房的往里走,按揭的不要堵门口,公积金贷款的请把共享单车挪一挪。”记者在多地的热门楼盘调查发现,一些开发商只接受全款买房,拒绝公积金贷款甚至商贷。这种现象受到关注,多地近期出台相关政策保护购房者权益。有热点城市楼盘只接受全款购房拒绝公积金贷款记者近日在广东、福建等地调查发现,一些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在福州,记者走访了融侨方圆等8家楼盘,有6家拒绝公积金贷款。如即将开售的、每平方米售价3万元的阳光城·檀府,销售人员明确表示只卖给全额付款客户,公积金贷款甚至商贷按揭客户都“机会不大”。福州的刘先生向记者坦承,本打算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最终被迫“东借西凑”凑了五成首...[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02 09:33:05 文章热度:3698
        2018年3月31日,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和贷款额度的通知,表示从4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由30万元每人、夫妻双方60万元每户,分别调整为购买首套住房最高可贷额度50万元每人、夫妻双方100万元每户,购买第二套住房仍按原规定执行。南京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标准原制定于2011年。2011年以来,南京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显著上升,公积金贷款额度占房屋销售总价比例明显下降,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购买首套住房作用不断弱化。提高购买首套住房最高可贷额度,可显著减少刚需职工购房贷款利息支出。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政策解读称,此次政策调整提升住房公积金对刚需职...[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23 09:13:56 文章热度:2247
        2018年3月21日,武汉公积金中心、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市国土规划局、市财政局以及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表示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可被暂停网签。通知要求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办贷效率。武汉公积金中心要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流程,简化贷款办理要件,减少贷款审批环节,严控贷款审批时限。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录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通知受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不准予贷款的,应当说明理由。通知还指出要充分尊重购房人选择购房贷款方...[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