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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只要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贷款条件即可申请贷款。且贷款额度是大部分城市都规定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比如成都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最高额度为80万元。

发布时间:2018-03-20 17:14:43 文章热度:2833
        昨日,记者从合肥市房产局获悉,2018年合肥公积金政策最新规定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昨日正式开始,房地产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拒绝公积金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如有违规行为,缴存职工可以通过12345/12329投诉举报。这也意味着所有合肥在售楼盘都将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整治时间为3月19日至3月23日,行动采取实地检查销售现场的方式进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中介机构要规范销售行为,都不得拒绝或变相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问题,各县(市)有关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行...[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16 10:45:43 文章热度:975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然有些楼盘却拒绝公积金贷款,只让商业贷款。不过对此现象,现各地整治"楼盘拒绝公积金贷款",那如何申请?利率是多少?计算方法是怎样?各地整治"楼盘拒绝公积金贷款"1、作为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一环,公积金贷款是刚需购房者买房资金来源的一个重要渠道。2017年12月26日,四部委联合发文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规范贷款业务流程,压缩审批时限,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与此并行的是,近期,深圳、上海、兰州等地纷纷出台新规,严控“楼盘不接受公积金贷款”这一现象。2、“公积金贷款的优势体现在利率方面,比起商业贷款基准利率低了很多。这对于刚...[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1-11 09:48:03 文章热度:1798
        2018新年伊始,南京就出台买房新政策了!1月8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房地产开发单位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公告。全文如下: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土资源部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建金〔2017〕246号)、《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的通知》(宁金管〔2008〕19号)和《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按揭协议管理办法》(宁金管〔2015〕81号)规定,房地产开发单位不得阻挠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在取得销售许可证后应及时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按揭协议,以方便购房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2-26 11:13:14 文章热度:10613
        12月26日,中华人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文章,表示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认真履行承诺,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附原文内容: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联合发文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住房公积金是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专项资金。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目前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3.25%,远低于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据测算,一笔额度100万元、...[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2-13 10:26:37 文章热度:1423
        12月8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行为的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阻挠或拒绝购房人选择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对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准入、备案的,商品房网签主管部门暂缓开通该楼盘项目网上签约系统;对一房多求的楼盘,要指导企业采取摇号等方式公开销售。对经查实存在拒绝或变相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通报,并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在整改完成前,暂停该楼盘网上签约和预售监管资金拨付。附原文内容: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行为的通知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住房公积...[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22 08:59:52 文章热度:1463
        11月21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支持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房地产企业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通知》称,少数开发企业拒绝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增加了购房人购房成本,因此出台种种措施,打击这一行为。措施有,新楼盘应该在10日内到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楼盘准入,待公积金中心将房地产开发企业公积金贷款按揭楼盘准入信息提供给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后,方可开通该楼盘项目网上签约系统。附原文内容:...[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06 11:42:57 文章热度:7516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下发通知,对2017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规范,即日起,泰安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最低30%,二套最低40%且利率上浮10%。根据通知,泰安公积金贷款政策主要做出了几项调整。首先,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的,首付比例将由原来的最低20%提高到最低30%,利率为国家规定的公积金个人贷款基准利率。其次,购买第二套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也就是说,利率将上浮10%。如果购买的是第三套房或者已经使用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准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此举主要是为了支持自住性购房需...[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03 09:11:25 文章热度:2077
        11月2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暂停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通知表示本月起海南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停止受理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这份11月1日下发给各直属管理局,受委托贷款银行的《关于暂停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称,为进一步保障职工基本住房需求,配合该省房地产调控政策,结合该省实际,根据2017年第16次局务会议研究决定,暂停执行《关于印发的通知》(琼公积金贷〔2015〕103号),停止受理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附原文内容:关于暂停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各直属管理局,受委托贷款...[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02 10:44:42 文章热度:1203
        2017年芜湖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一、贷款对象: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夫妻双方均为异地缴存人,需有一方为芜湖户籍)。二、贷款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有良好的信用记录;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4、申请人(含配偶)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月缴存额达到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的最低标准;5、有规范格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住房)能办理房产过户、抵押手续;6、同意以所购住房作全额抵押。三、贷款流程:资料受理→贷款初审→贷款审批→签订借款合同→产权过户、抵押办理→贷款发放四、贷款金额: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账...[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01 11:41:07 文章热度:1334
        2017年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大变化了!昨天,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一则通知。根据通知,广州市部分区域将全面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一站式”受理!下面是通知原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在我市部分区域全面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一站式”受理的通知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机构:为防范贷款风险、加强贷款管理,提高贷款发放效率,方便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自2017年11月1日起,我中心在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区、从化区、南沙区等区域全面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一站式”受理。房屋地址为上述区域的所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一手期房、一手现房、二手房的纯公积金贷款以及组合贷款...[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27 09:41:23 文章热度:2194
        10月26日,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冲还贷业务的通知》。据悉,10月27日起,在该中心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尚未结清的缴存职工,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还款金额。对冲还贷业务答疑问题1、什么是对冲还贷?答: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是指办理了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偿还贷款的过程中,使用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还款金额的还款方式。问题2、对冲还贷有哪几种方式?答:南昌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方式有三种:第一种是按月对冲还贷,第二种是提前部分还款对冲还贷,第三种是提前全部结清对冲还贷。问题3、哪些职工可以办理对冲还贷业务?答:办理对象...[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13 15:49:29 文章热度:2471
        10月10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长沙市高层次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实施细则》。细则中表示长沙高层次人才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不受公积金缴存时间6个月的限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13 12:02:03 文章热度:4033
        各有关单位: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关于适时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桂建金管〔2017〕11号)精神,为严控贷款风险,保障资金安全,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健康有序地发展,经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做出以下调整:一、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个人及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二、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40%。关于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是指职工个人及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北...[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30 11:49:29 文章热度:923
        9月28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正式发布实施,新规明确公积金贷款支持职工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普通商品住房的同时,首次将人才住房纳入公积金贷款支持范围。此外,子女公积金可为父母贷款购房或偿还贷款。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已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7年9月27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管理,规范公积金贷款行为,提高职工住房消费支付能力,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9 10:19:44 文章热度:1865
        日前,云南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从2017年9月21日起,将本州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为50万元,最长贷款期限为25年(法定退休年龄顺延5年)。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各县(市)管理部、州中心各科室:根据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提高住房公积贷款额度的批复》(文住公管复〔2017〕10号)精神,现将贷款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从2017年9月21日起,将我州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为50万元,最长贷款期限为25年(法定退休年龄顺延5年)。二、每笔公积金贷款金额除应满足《文山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文政发〔2004〕86号)的规定...[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9 10:03:16 文章热度:687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已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7年9月27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管理,规范公积金贷款行为,提高职工住房消费支付能力,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办理公积金贷款...[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6 09:33:17 文章热度:631
        为加快公积金贷款办理速度,方便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2017年住房公积金新规——《关于简化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予以简化。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简化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的通知各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机构:为加快公积金贷款办理速度,方便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现对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予以简化,具体事项如下:一、上传到中心贷款管理系统的复印件不再需要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和经办签章。二、借款人工作单位与缴存单位不一致的,不再需要出具公积金委托代缴证明。三、二手房交易申请发放贷款时不再需要提供全额购房发票和房屋交易完税凭...[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2 14:25:31 文章热度:3232
        昨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项目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取消拟备案楼盘项目建设进度的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建房单位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含西咸新区)销售的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造住房,可以向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楼盘项目备案申请。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工作人员表示,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简化楼盘审核备案流程,防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结合《西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取消拟备案楼盘项目建设进度的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建房单位可...[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1 08:57:49 文章热度:4534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意见宜政秘〔2017〕20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要求,按照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提出如下意见:一、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还清第二次申办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调整为40%;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还清第二次申办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住房的,首付比例调整为50%。二、停止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申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三、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意见执行前已签订商品房网上备案合同并已支付首付款开具发票的,申办公...[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14 09:07:10 文章热度:2265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规定开发商如果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购房人可向有关部门投诉,相关部门将对违规开发商采取惩戒措施。下面一起来看一下成公积金〔2017〕36号意见全文。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支持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知成公积金〔2017〕36号各房地产开发单位:为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支持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促进住房消费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