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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

       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其中还包括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那么对于闲置土地的处理办法有什么呢?为了更好的管理各地区的闲置土地,国土资源部还对此出过一份闲置土地的管理办法,当然不同城市的闲置土地管理办法不一样,所以在查看闲置土地的管理办法时,只需要根据本省、本市的进行查阅即可。以上这些大部分都是针对于城市里的闲置土地的,可是农村也存在闲置土地,不过一般在农村的闲置土地都是用来种点什么,能保障土地不被闲置的同时,还能增加收入,那么农村闲置土地种什么会比较能挣钱呢?

发布时间:2016-03-18 14:23:56 文章热度:1741
        【2014】阳江市闲置土地处置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土地管理,依法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闲置土地的处置,适用本细则。《阳江市工业用地管理规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市、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其直属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闲置土地处置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本细则,负责征缴土地闲置费,收入全额上缴地方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市本级按总额5%标准计提,各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18 14:00:06 文章热度:1962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和《中共平湖市委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有效投入攻坚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平委发〔2013〕10号)等规定精神,依法、有效处置闲置土地,进一步提高土地资源管理和利用水平,促进有效投入,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土地资源管理水平和利用效率为目标,遵循“以用为先、依法处置、分类处理、集约利用”的原则,全面落实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要求。通过强化土地闲置费征缴和依法收回闲置土地使用权等措...[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17 17:01:47 文章热度:988
        什么是闲置土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1.调查认定闲置土地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发现有涉嫌构成闲置土地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开展调查核实,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出《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在接到《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要求提供土地开发利用情况、闲置原因以及相关说明等材料。(2)履行闲...[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17 14:48:55 文章热度:1185
        2015年月13日,市政府出台《安庆市关于有偿收回闲置土地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城区闲置土地有偿收回的条件、补偿分类及标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等作出明确规定。《意见》指出,有下列情形的土地必须依法收回:《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八条规定因政府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  《意见》对有偿收回土地的补偿作了明确分类界定。一是对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按实际成本加利息(原则上按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予以补偿。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工业用地的补偿,按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15 14:27:31 文章热度:147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城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为进一步盘活绵阳市闲置土地,加快闲置土地处置进程,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精神并结合绵阳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力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限期处置完毕闲置土地处置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和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和市级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将闲置土地处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组建专门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领导,所有的闲置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14 13:31:11 文章热度:135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严格土地管理,防止土地资源闲置浪费,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增强全社会集约节约用地意识,促进沧州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沧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力度。为抓好沧州市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现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新增用地指标有限和补充耕地指标紧张的情况下,加大对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力度,是破解当前用地空间不足难题的必然选择。各县(市、区)要把闲置土地清查处置工作作为当前挖潜力、促发展的重点工作,确保闲置土地“家底清、能盘活”。闲置土地形成原因复杂,涉及各方面利益的再调整。各地要借全市开展清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14 10:22:44 文章热度:1809
        【2013】贵州省贵阳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第一条  为切实保护耕地,依法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贵阳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闲置土地的处置,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用地:(一)出让合同或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出让合同生效或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二)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面...[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11 13:44:44 文章热度:1658
        广东省阳江市闲置土地处置实施细则(试行)【2014】 第一条 为加强土地管理,依法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闲置土地的处置,适用本细则。《阳江市工业用地管理规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市、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其直属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闲置土地处置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本细则,负责征缴土地闲置费,收入全额上缴地方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市本级按总额5%标...[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11 11:25:00 文章热度:1332
        【2012】清远市区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规范土地市场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非农业建设闲置土地管理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务院、省政府的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清远市市区范围内的闲置土地的调查、认定、处置和利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超过约定、规定的期限未...[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08 11:19:04 文章热度:1398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已经2012年5月22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有效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规范土地市场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  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07 11:07:46 文章热度:1283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有效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规范土地市场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第三条 闲置土地处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遵循依法依规、促进利用、保障权益、信...[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03 11:59:01 文章热度:6099
        澳门的海一居收地事件,引发的修改土地法争议继续燃烧,廉署早前公布闲置地调查报告,其中有16幅闲置土地中,有3幅土地未按原计划开展建设且临时批给期限已经届满,政府仍未及时作出处理。廉署调查发现,有3幅土地的25年临时批给期间已经届满,而政府并未及时作出处理。3幅土地中的两幅分别位于青洲河边马路及氹仔北安填海区Q2地段,批给新福利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兴建车站及停车场,另外一幅位于新口岸文化中心对面,批给澳门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及四宝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兴建酒店及住宅。经廉署人员实地调查,上述3幅土地至今皆未开展批地合同所要求的建筑工程,新福利公共汽车有限公司的2幅土地目前用作停放巴士,而澳门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及...[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02 13:14:52 文章热度:10824
        在2015年利用农村土地发展的比较好的是生态园,那么在2016年这个新的年度中该利用农村土地做点什么?结合因地制宜,在南方农村的可以利用闲置的土地资源做些什么?  家禽在中国的农村里最不能少的就是养一些家禽,无论是让它们生蛋还是变卖给城市里的人都是它们所要的。现在的城市中吃的大多数都是一些饲养的鸡鸭,营养上的比例也达不到自己想要的那个程度,所以都会喜欢去农村购买一些生态养的家禽来食用。所以也导致了农村里养殖业发达,也因此在发展数量的同时利用了闲置的土地资源,而这些家禽的养殖会随着地区的不同,养出来的味道是不一样的,因为它们食用的饲料是不一样的,在南方的农村主要用大米与稻谷来喂养,养出来的鸡鸭比...[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2-16 17:34:36 文章热度:2171
        “土地流转就是好,昔日荒山变银行,让我们脱贫致富梦变成了现实。”前来领取“年终奖”——劳务工资和土地流转费的九寨沟县罗依乡村民很是高兴。当天,罗依乡举行2015年度土地流转费暨劳务工资发放仪式。川玖集团公司和九寨沟县罗依乡鑫海种植合作社,将1950万元现金码成了一座红彤彤的“钞票山”,为村民们现场发土地流转费暨劳务工资。全乡4个村810户村民挨个排队,在听到自己的名字后,依次上台领钱,个个喜笑颜开。“政府引导把家里闲置的土地流转出去,闲暇之余再到基地打工,一块耕地能得到两份收入,还能照顾家庭,真的很好!”九寨沟县罗依乡河坝村村民王四全刚从公司领到37600元工资喜不自禁。土地流转后又在自己“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1-19 09:36:10 文章热度:3715
        1、土地使用权收回分类土地使用权收回通常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运用行政权力将他人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消灭以使国家所有权回复到圆满状态并在特定情况下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补偿。目前我国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按补偿方式分为两类:一类为有偿收回,为公共利益和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等原因收回土地使用权就属于有偿收回;一类为无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及因闲置土地二年以上、擅自改变用途等原因收回土地使用权就属于无偿收回。2、闲置土地的认定根据2012年新修订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规定,所谓“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1-04 11:31:54 文章热度:6572
        闲置土地处置程序之确认和收回闲置土地程序:一、确认和收回闲置土地程序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闲置土地收回条件及闲置费的收取1、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1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2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2、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1-04 11:20:50 文章热度:3120
        闲置土地处置程序具体有哪些步骤为您介绍:一、立案。程序与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相同。二、调查取证。承办人应与土地使用者取得联系,了解土地开发情况及闲置原因,随同土地使用者进行现场勘察,制作《现场勘测笔录》和询问笔录,无法联系土地使用者的、经请示局领导同意后,登报告知。三、认定性质。由承办人对调查情况进行初步认定,写出书面调查报告,提出闲置土地处置意见上报。四、确定方案。由清闲领导小组对调查报告及处置意见在闲置土地例会上研究,根据不同情况最终确定土地处置方案。符合闲置土地确定条件的,发出《闲置土地确认通知书》,责令土地使用者提交有关资料登记核实。五、依法报批。按照例会确定的处置方案,承办人填写《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1-04 11:07:17 文章热度:4004
        闲置土地处置程序流程图:[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1-04 10:58:45 文章热度:135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规范土地市场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第三条闲置土地处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遵循依法依规、促进利用、保障权益、信息公开的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1-04 10:37:31 文章热度:6440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国土资源局是否有权作出闲置地的收回决定?第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权决定做出收回闲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用地批准权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权力行使前后一致原则,收回闲置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力主体也应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并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出让。第二,依据政府批准收回闲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国土资源部门依法拥有组织实施的权...[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