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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河池市环境保护局

官方网址:http://www.gxhchb.gov.cn/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河池市文体路41号
联系电话:0778-2284196
传真:0778-2280496
办公室电子邮箱:hcshbj@163.com

地图位置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环境保护政策和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制订河池市主体功能区划。
二、负责全市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负责协调和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牵头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材料上报等。
四、负责提出全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环保专项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配合有关部门对环保领域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监督工作。指导并负责排污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承担全市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河池市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权限组织审查重大发展建设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建设,协调和组织实施生态河池先进市建设工作。
八、协助上级环保部门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的应急处理,参与反生物、反化学、反核与辐射恐怖袭击工作。
九、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编制河池市环境质量报告书。
十、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受理上市企业环保核查申请,推动循环经济建设,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企业清洁生产核查工作。
十一、协助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开展环境保护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参与协调辖区内重要环境保护国际活动;受自治区环保厅和市人民政府委托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并组织实施,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三、承办河池市人民政府、自治区环保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覃献生,男,壮族,广西河池人,1963年9月生,中共党员,1984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经济师,现任河池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联系电话:0778-2257889

黄河,男,壮族,广西东兰人,1966年4月生,中共党员,1988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河池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联系电话:0778-2280152

梁文锋,男,壮族,广西都安人,1973年9月生,1997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河池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联系电话:0778-2280159

罗剑清,女,仫佬族,广西罗城人,1966年6月生,中共党员,1988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河池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总工程师。联系电话:0778-2284875

黄岸锋,男,壮族,广西都安人,1976年12月生,中共党员,1999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河池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联系电话:0778-2288919

组织结构

河池市环境保护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文秘、保密、纪检监察、安全、督查、后勤、对外接待、机关财务等工作。
承担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纪检监察和党务工作;指导环保系统机构建设、队伍建设、行政体制改革;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
负责指导和协调局机关环境信息网络的管理与维护工作;负责协调行政审批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覃继松
联系电话:0778-2284196传真:0778-2280496
电子邮箱:hcshbj@163.com
办公地址:河池市环境保护局办公楼二楼205、206室
(二)规划科
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环境保护规划;协调、审核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承担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组织财政专项资金的申报并提出安排建议;承担机关、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环保系统能力建设、排污收费征管用的审核监督等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等工作。
负责人:钟福祥
联系电话:0778-2108580
电子邮箱:g25662566@163.com
办公地址:河池市环境保护局办公楼二楼207室
(三)法规宣教科
组织实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组织开展环境战略问题和综合性环境保护政策调研,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环保新闻审核和发布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全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局机关环保信息、环境年鉴的编制等工作。
监督检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划的执行情况;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人大、政协提案议案等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纲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人:郭生科
联系电话:0778-2280153
电子邮箱:fgxjk0011@163.com
办公地址:河池市环境保护局办公楼一楼105室
(四)污染防治科
负责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噪声、土壤、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放谢性物质、电磁辐射的污染防治法规和规章;拟订有关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市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和调查处理;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协调跨县(市、区)间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跨设县市区界河流断面水质考核等环境管理制度;参与反生物、反化学恐怖袭击工作。
承担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实施地方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牵头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受理上市企业的环保核查申请;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配合做好企业清洁生产核查工作。协调、指导环境保护监测工作,负责环境质量状况的调查、评估、预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指导全市环境监测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
负责人:石宇宁
联系电话:0778-2281372
电子邮箱:hchbjjdk@126.com
办公地址:河池市环境保护局办公楼二楼211室
(五)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科
承担涉核与辐射以外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项目审查工作,严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准入关;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核查工作;监督管理本辖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和相关职业资格;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承担暂停审批除污染减排和生态恢复项目外所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工作。
负责人:罗剑清
联系电话:0778-2281932
电子邮箱:hc1932@163.com
办公地址:河池市环境保护局办公楼二楼210室
(六)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
组织实施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提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考核县(市、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承担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
协助上级环保部门监督管理核安全、辐射环境安全、放射性废物。配合做好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的应急和调查处理和对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放射性废物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协助做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物质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初审及日常监管工作;参与放射性废物管理和辐射环境管理及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负责人:姚忠群
联系电话:0778-2238566
电子邮箱:hczlk2011@163.com
办公地址:河池市环境保护局办公楼二楼203室
(七)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科
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提出国家级、自治区和市级自然保护区新建和调整的申报或审批建议;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评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物种、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指导辖区内各级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承担生态河池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杨昌灵
联系电话:0778-2283892
电子邮箱:hc1932@163.com
办公地址:河池市环境保护局办公楼二楼202室

直属单位

河池市环境监察支队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受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辖区内市直直管企业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负责市直管企业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管,督促、检查、指导各县(市、区)环境监察机构开展环境执法监察工作,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359号令)的规定,负责征收市直管企业的排污费,并对各县(市、区)排污费征收情况进行稽查。
四、负责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与管理及“12369”环保热线的受理、交办、转办、督办工作。
五、负责排污申报登记、审核、汇总上报工作。
六、负责环境监察季报、年报的编报,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
七、参与重、特大污染事故、区域流域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
八、完成市环境保护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赖润芳
联系电话:0778-2280605传真:0778-2280396
电子邮箱:gx20050001@126.com
办公地址:河池市文体路41-1号

河池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河池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河池市辐射环境监测站、河池市环境技术中心)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的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参与本地区环保科研及环境监测工作规划、计划的制定。
二、按照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承担地表水质、大气环境质量和降水、城区区域噪声、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辖区放射源等监测任务。搜集、整理、汇总、分析、储存环境监测数据资料,编制环境监测简报、季报、年鉴、质量报告书等,及时向市环境行政管理部门和政府、人大等有关部门提供各类环境状况分析报告,为环境管理决策服务。
三、承担辖区建设项目“三同时”和限期治理项目环境工程竣工验收监测;为执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与措施提供依据。
四、对辖区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状况和处理设施开展监督性监测,掌握其排放污染物状况和变化趋势,建立和健全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污动态技术档案,进行工业污染源评价,对其他污染源的排污情况和处理设施进行监督性监测,及时提供监测结果。
五、负责辖区新、扩、改建设项目环境现状的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影响预测,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建议,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文件。
六、为实施排污收费制度,对明确收费标准的排污因子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测,提供准确监测数据,为科学征收排污费、控制环境污染服务。
七、承担辖区污染事故调查和污染纠纷仲裁监测,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故)应急监测,参与建立应急监测网络;加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及时、准确、可靠地提供第三方公证监测数据报告。
八、负责辖区环境监测网的业务指导、质量保证和技术考核,在完成各项指令性任务的前提下,对外提供科学技术服务。
九、完成市环保局交给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赵才流
联系电话:0778-2285402传真:0778-2280193
电子邮箱:gxhczcl@163.com
办公地址:河池市南新西路72号

河池市环境应急和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
一、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规范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完善环境应急机制,排查环境安全隐患;
二、根据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种类、特点及分布情况,在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开展企业环境应急处置预案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措施,有效预防和控制突发环境事件;
三、负责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转移、交换、处置管理;
四、负责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处置单位及其设施运行的日常监督管理;
五、组织开展本辖区内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
六、建立健全本辖区内固体废物管理档案、数据库;
七、组织实施危险废物行政代处置,协助处理突发性危险废物的污染事故;
八、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和进出口活动的环境管理登记;
九、开展囤体废物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技术研究、推广、交流、培训和宣传工作;
十、开展本辖区内固体废物管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负责人:覃雪钢
联系电话:0778-2284999传真:0778-2284999
电子邮箱:hchjyj@163.com
办公地址:河池市环境保护局办公楼一楼101、102、1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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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 主要职能 领导信息 组织机构 直属单位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