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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书记、局长 杨鸿语:
主持局党组及行政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匡宏兴:
分管总量科、环境监察支队、信息中心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乙福庭:
分管财务科、辐射站工作。协调三县(市)六区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初元满:
分管环评科、污防科、科研所工作。
党组成员、纪检书记 桑中江:
分管纪检工作。
副调研员 付宝升:
分管监测科、自然生态保护科、监测站、兴凯湖分局、兴凯湖监测站工作。
副调研员 陈伟:
分管办公室、宣教法规科工作。
副调研员 韦英琳:
协助初元满同志工作。
局办公室工作职能
1、负责机关文电、安全保卫、保密、档案管理工作;
2、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
3、负责起草综合性会议文件和综合性材料;
4、组织开展重大专题调查研究;
5、组织市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6、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管理工作;
7、负责全局人员工资、职称等工作;
8、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出国人员政审工作;
9、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服务;
10、牵头政务公开及应急管理工作;
11、负责接待、后勤车辆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12、负责政务、组工信息的发布。
污染防制科工作职能
1、负责拟订全市污染源防治计划及市重点区域流域、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等污染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市污染治理项目的申报、审核工作。
3、负责危险化学品废物申报登记经营许可、危险废物跨市境转移审批及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行政执行跨界河流断面水质考核及防治等环境管理制度;
4、负责危险废物进出口的审批监督管理;指导县(市)区工业固废的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
5、拟订环境保护科技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环境保护重大问题的研究、技术工程示范推广和新型环境问题风险评估;
6、负责拟定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组织编制全市水、大气、噪声等专项环境功能区划;
7、组织开展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8、负责国家、省拟发布环境标准的意见征求工作。
环境影响评价科工作职能
1、拟订环境影响评价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
3、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4、监督管理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
5、负责落实区域、流域限批政策的实施;
6、组织市审批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7、审核建设项目执行标准。
规划财务科工作职能
1、负责制定环境保护资金的年度计划;
2、拟定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环境保护规划;
3、负责全市重大环境保护项目、能力建设项目、基本建设项目的跟踪问效和监督管理;
4、负责污染治理专项资金项目管理;
5、承担局机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自然生态保护科工作职能
1、负责拟订全市污染源防治计划及市重点区域流域、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等污染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市污染治理项目的申报、审核工作。
3、负责危险化学品废物申报登记经营许可、危险废物跨市境转移审批及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行政执行跨界河流断面水质考核及防治等环境管理制度;
4、负责危险废物进出口的审批监督管理;指导县(市)区工业固废的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
5、拟订环境保护科技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环境保护重大问题的研究、技术工程示范推广和新型环境问题风险评估;
6、负责拟定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组织编制全市水、大气、噪声等专项环境功能区划;
7、组织开展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8、负责国家、省拟发布环境标准的意见征求工作。
法规宣传科工作职能
1、拟订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草案;
2、负责市级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和监督环境保护依法行政;
3、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
4、负责全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培训;
5、负责监督检查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6、参与制定全市环境经济政策,组织环境政策的评估工作;
7、负责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
8、协调各级新闻媒体,组织环境保护的新闻宣传。
9、承担音像档案资料的制作和管理工作;
10、负责环境应急宣传教育科研信息等能力建设。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工作职责
1、拟订总量控制计划;
2、建立并组织实施总量减排责任制考核制度;
3、负责环境统计工作和污染源普查工作;
4、负责全市重点污染源的排污总量核定和排污许可证审批;
5、负责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
环境监测科
1、建立环境质量监测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环境监测,对全市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并预测预警;
2、组织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和环境状况公报,负责发布环境信息;
3、组织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
4、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
5、承办全市涉外环境污染处理工作和涉外环境保护事务,提出对外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
6、组织开展中俄环境保护合作与交流。
信息中心
1、负责制定并执行全市环境保护信息系统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安全管理与日常维护;
2、负责与省级对口部门的信息、数据传输;
3、负责全市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与日常维护;
4、负责承担相关的社会经济信息收集、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环保系统内部信息考核工作;
6、负责全市信息能力建设工作;
7、负责落实督办《201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网上考评各项内容。
党支部工作职能
1、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2、负责文明单位建设、端正政风行风、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工作;
3、负责机关政治、业务学习培训工作;
4、负责机关党建工作,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辐射环境监督站
1、负责辐射环境保护、辐射安全、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2、负责放射源安全的统一监管;
3、负责放射性污染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
4、组织开展全市辐射环境监测;
5、负责放射源的生产进出口、销售、使用、运输、贮存和废弃处置安全的统一监管;
6、负责放射源的生产、销售、使用、贮存和废弃处置领域从事辐射安全关键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管理;
7、组织实施放射源安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放射源登记管理制度。
环境监察支队工作职能
1、负责建立健全全市污染源治理情况、设施运行和排污情况台帐;
2、完成排污收费征缴任务;
3、负责企业违法行为的查处;
4、拟订环境信访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环境信访工作;
5、负责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及风险源排查工作;
6、负责建设项目现场监督检查及违法行为查处;
7、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中应急演练、风险排查、应对突发事件等具体工作;
8、负责全市在线监测系统的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环境科学研究所工作职能
1、负责环境科技咨询和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研究和推广;
2、制定环境保护科技规划和环境保护科研课题的研究;
3、负责环境质量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写工作;
4、负责环保科技成果的鉴定、推广、交流和应用;
5、负责市环境科技学会活动工作。
环境监测中心站工作职能
1、为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验收,排污收费、市长责任目标、排污许可证,污染源集中控制提供分析数据;
2、贯彻执行环境标准,参与制定环境规划;
3、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环境质量情况,传输环境信息,编制环境监测,月报、季报、年报等;
4、协助开展应急演练工作;
5、组织协调全市环境监测网工作和技术指导工作;
6、完成全市环境监测网络的监测人员的技术培训考核工作。
兴凯湖水质自动监测中心站工作职能
1、受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委托承担兴凯湖龙王庙、穆棱河知一桥和兴凯湖当壁镇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的运行、管理、水样比对和质量控制工作;
2、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委托承担兴凯湖九个国控断面水体水质的现场监测、水样采集、保存、运输及部分项目化验分析工作;
3、承担中俄水体水质联合现场监测、水样采集、部分项目分析等工作;
4、承担永和镇、当壁镇、东风镇的热释海光片的更换工作;
5、承担永和镇、当壁镇的土壤采集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