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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官方网址:http://www.bsepb.gov.cn/

联系方式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16号

Email:bshbj2009@163.com

电话:(0875)2191028

地图位置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方针政策。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定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

(三)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督查、督办、核查各县(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考核工作。

(四)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编制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配合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五)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规章、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对市级有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审查,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对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营管理情况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定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以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生态环境保护、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

(八)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核安全、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施实施监督管理。

(九)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建设、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保信息网。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统一发布环境综合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定期发布重点城市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十)依法对污染源治理设施运行、“三同时”执行、污染减排、限期治理完成情况进行现场监察。对全市排污费的核定、征收和管理工作进行稽查。

(十一)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指导绿色创建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组织实施环境保护技术工程示范项目和对外合作与交流,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二)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环境保护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党组书记、局长 万青

党组成员、副局长 武立辉

党组成员、副局长 薛 众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明彦

调研员 张晋平

副调研员 杨明耀

副调研员 王 华

组织结构

总工程师

统一协调管理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污染物总量年度减排计划;负责各县(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督查、督办、核查及考核;审核涉及增加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新上项目的总量指标。

总工程师:赵盛云

联系电话:0875-2191019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文电、组织、机构编制、人事、会务、机要、档案、文秘、安全、保密、督查、政务公开等工作;拟订局机关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机关行政管理、安全保卫、值班安排、公务接待等工作;协助局领导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承担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局党风廉政建设具体业务工作;承担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副主任:杨晓波

成员:吕晶晶、赵双良、杨琴、吴兴成、杨云强

联系电话:0875-2191005

规划财务科

组织编制全市环境保护综合性规划、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和监督管理;承担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计划、排污费项目及利用外资计划;承担各项资金使用、监督和绩效考核工作;承担全市排污费、政府采购、劳动、工资、职改、住房公积金、医保和职工福利等管理工作。

科长:杨建楼

成员:税昌琼、番克玲

联系电话:0875-2191021

规划财务科

组织编制全市环境保护综合性规划、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和监督管理;承担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计划、排污费项目及利用外资计划;承担各项资金使用、监督和绩效考核工作;承担全市排污费、政府采购、劳动、工资、职改、住房公积金、医保和职工福利等管理工作。

科长:杨建楼

成员:税昌琼、番克玲

联系电话:0875-2191021

污染控制科(市减排办公室、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办公室)

负责对污染控制,环境统计相关政策制度的落实,监管全市大气、水体、土壤、光、恶臭、噪声、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以及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拟定有关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市工业污染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污染源限期治理等工作;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组织开展全市环境监测工作,负责环境质量状况的调查、评估、预测、预警工作;编制发布全市环境质量报告书、环境监测信息;管理环境监测网及自动监测、监控设施数据有效性审核;负责《环境公报》的编撰、发行。承担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科长:朱琇梅

成员:李鸿雁、赵静

联系电话:0875-2191020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科

组织协调、审查有关政策、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负责审批市级权限范围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工程环保设施试运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负责监督管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机构。

科长:杨庆民

副科长:陈怡

联系电话:0875-2191015

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科

负责全市范围内核安全、辐射环境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放射性废物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审批;负责核与辐射项目、电磁辐射项目环评、环保“三同时”和竣工验收管理工作;组织核技术应用相关领域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及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

科长:吴明辉

成员:段侨美

联系电话:0875-2191011

自然生态保护科(市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

负责全市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编制自然生态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生态示范区、生态农业及生态乡(镇)建设;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管理推动全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参与指导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和循环经济发展。承担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科长:赵荣华

成员:熊丽珍

联系电话:2191025

法规宣教信息科

组织开展全市的环境执法检查和“创绿”工作;负责审查、上报备案本局规范性文件;承担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的事前审查、事后监督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牵头协调解决重大环境污染纠纷;拟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的规划,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保山环保网站”、“政务信息公开网”和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的维护、管理;负责《保山环境》、《环保信息》的编撰、组稿、发行。

科长:李成忠

联系电话:0875-2191023

环境监察支队(保山环境应急处置分中心)

依法对全市单位和个人履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环境保护各项政策、标准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及处理;拟定全市环境监察、排污收费等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较大、重大、特大环境突发事件应急、信息通报及应急预警;受理12369和“96128”电话投诉、网上投诉等群众举报和信息查询;承担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及重大建设项目环境违法案件与事故调查;组织开展污染减排、自然生态保护和农村生态环境监察工作;组织开展环境执法稽查和排污收费稽查,组织指导全市排污费征收、排污费申报登记等环境监察工作;协调处理跨县(区)环境污染事故或排污费征收工作中的纠纷和问题;参与市级排污费专项资金项目的审查。

支队长:丁晓剑

成员:杨世丙、濮玉见、马君、李鑫

联系电话:0875-2191010

直属单位

保山市环境监测站(保山市辐射环境监测站、保山环境应急监测分中心)

保山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保山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市清洁生产审核中心、市建设项目环境监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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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 主要职能 领导信息 组织机构 直属单位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