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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充-公交站63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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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市环境保护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环境功能区划。
(二)拟订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和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工作计划,并组织和监督各有关单位实施。
(三)承担落实全市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拟订并组织实施总量控制制度,确定环境容量和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有偿使用和交易,负责总量减排核查与考核,审核总量减排指标,牵头组织实施污染源普查工作。
(四)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负责组织审查全市规划环评文件,负责全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管理、排污费和超标排污费的征收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环境污染治理资金。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对全市环境状况、污染状况的调查和评价,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重大环境事故、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环境监察、环境保护行政稽查和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处理环境污染的来信来访,解决环境污染纠纷。
(六)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牵头组织生态文明试点建设工作,组织评估全市生态状况和开展生态补偿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七)负责民用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协助国家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参与民用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民用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参与反生化、反核和辐射恐怖袭击工作。
(八)承担全市饮用水源和地表水质的监测任务,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牵头做好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
(九)负责组织环境监测、统计、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组织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环境状况公报。
(十)指导环境保护科技工作。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开展环境保护治理设施运营单位资质审核工作,监督管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二)负责管理直属单位,指导镇区环境保护分局的业务工作和各行业的环境保护工作,协助镇区政府管理镇区环保分局人事工作。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环境保护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罗焯添局长:主持市环境保护局全面工作。
詹根祥副局长:分管综合科(环境信息中心)和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工作;负责联系东升镇、东凤镇、南头镇、阜沙镇工作。
郭卫华副局长:分管人事科(党务、工会、青年、妇女)、生态保护科和环境监察分局工作;负责联系黄圃镇、三角镇、民众镇、东区工作。
余剑华副局长:分管办公室(财务)、建设项目管理科和市环境科学学会工作;负责联系南朗镇、火炬区、五桂山、三乡镇工作。
杜敏副局长:分管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和市环境监测站工作;负责联系古镇镇、横栏镇、小榄镇工作。
邓毅平纪检组长: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协管人事工作;负责联系港口镇、石岐区工作。
曹英姿总工程师:分管污染控制科和固体废物与辐射管理科工作;负责联系南区、板芙镇、神湾镇、坦洲镇工作。
蔡居雄分局长:分管法制科工作;负责联系西区、沙溪镇、大涌镇工作。
韦国棠办公室主任:协助蔡居雄同志联系西区、沙溪镇、大涌镇工作。
办公室职责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外事、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后勤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群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事项的督促落实。
人员设置:
主任:韦国棠
副主任:萧学谦、刘英对
人事科职责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承担本局纪检监察工作;协助镇区政府做好镇区环保分局人事管理和纪检监察工作。
人员设置:
科长:黄勇华
综合科职责
拟订环境保护规划、计划、环境功能区划;指导镇区环境保护规划编制;组织国家城市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和广东省环保责任考核工作;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指导和推动环境科技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环境保护治理设施运营单位资质审核工作;组织环保专项资金的申报,监督与绩效评价;负责环境统计、信息化建设工作。
人员设置:
科长:孔玲芬
副科长:杨绍平黄嘉璐
建设项目管理科职责
承担权限内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监督、指导镇区环保分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人员设置:
主任科员:罗丹
副科长:朱广一
污染源控制科职责
监督管理全市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的污染防治;组织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业废水转移的审批管理;负责省、市重点污染源监督管理;参与反生化恐怖袭击工作。
人员设置:
科长:刘智
主任科员:刘志平
总量控制科职责
负责指导污染减排工作,提出总量控制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总量控制制度,确定环境容量和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有偿使用和交易,负责总量减排核查与考核,审核总量减排指标。
人员设置:
副主任科员:单启怡
固体废物与辐射管理科职责
监督管理固体废物、辐射环境及核技术应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进口废物原料利用及危险废物贮存、处理和转移等事项审批和管理;负责危险废物、严控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备案和管理;负责承担涉源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核发及放射性同位素的转让、转移的审批和备案;负责参与核与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和调查处置,参与反辐射恐怖袭击和核电事故应急工作。
生态保护科职责
综合管理全市自然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指导生态示范创建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牵头组织生态文明试点建设;牵头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跟踪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承担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人员设置:
科长:杨文东
主任科员:李菊花
副科长:杨成
法制科职责
负责有关环保法制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组织拟订环保政策;负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办理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承担普法工作;负责环保宣传和教育工作,负责绿色学校、社区等创绿和社会公众参与工作;协调环境新闻的采访报道;负责企业守法环保审核和证明。
人员设置:
科长:李娟
副主任科员:李耀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