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当前位置:首页/环境保护局/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境保护局

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境保护局

官方网址:http://www.bh.gov.cn/html/HRJ/portal/index/

联系方式

  地址:第一大街79号MSD-C2大厦6层

       电话:

       办公室 65305005

  组织人事处 65305010

  法规处(研究室) 65305045

  水污染防治处 65305014

  自然生态处 65305052

  总量控制处 65305043

  大气污染防治处(机动车污染防治处) 65305032

  城市管理考核处 65305035

  环境卫生管理处 65305025

  园林管理处 65270848

  规划建设管理处 65270881

  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境局第一工作处 66897470

  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境局第二工作处 63221696

  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境局第三工作处 67194726

地图位置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和宣传有关环境保护、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订环境保护、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区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三)贯彻执行国家与地方环境质量和排放标准,组织落实总量减排指标,督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考核;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和机动车等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源安全、电磁辐射、放射性废弃物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

  (五)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评估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

  (六)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环境问题,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七)负责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负责组织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估和预测预警工作。

  (八)配合有关部门对区投资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用地实行控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设施建设项目;负责全区城市路灯照明的养护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推动市容环境整治工作。

  (九)负责环境保护、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的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承担环境保护和市容园林部门国有资产的监管责任;负责本部门城市维护管理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监督。

  (十)组织、协调全区环境秩序的综合治理工作,并进行指导、督办和检查;承担户外广告、夜景灯光设施的安全管理责任。

  (十一)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创建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活动;负责市容环境作业、城市园林绿化、机动车辆清洗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生活废弃物工作的宏观管理及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城市规划区的全民义务植树工作;负责城市市容、园林绿化设施的养护管理工作;做好城区园林绿化的虫情疫情的防治工作;指导公园、动物园、风景游览区园林绿化工作和城市规划区的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十四)组织推动环境保护、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科技项目的研究、鉴定和评估,以及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广;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五)组织开展与环境保护、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有关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环境局党委书记、局长:左凤伟

  主管工作:负责滨海新区环境局党政全面工作。

  环境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庆生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庆生同志协助局长负责日常工作。负责园林绿化、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工作;分管法规处(研究室)、园林管理处、官港森林绿化基地管理处、汉沽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环境局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恩林

  协助局长负责组织人事、环境污染防治、环保监测工作;分管组织人事处、污染防治处、环保监测站;

  环境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焕香

  协助局长负责部分日常工作。主要负责城市管理工作;主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全面工作;

  环境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秀启

  负责环保市容规划建设、自然生态保护、环境整治建设投资、大港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管理全面工作;分管自然生态处、规划建设管理处、环保执法监察大队、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大港工作处;

  环境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高文军

  负责机动车污染防治、汉沽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管理全面工作;分管机动车污染防治处、机动车污染防治监控站、汉沽工作处;

  环境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韩学武

  协助局长负责财务工作。负责环境卫生、城市管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塘沽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管理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环保总量处、环境卫生管理处、城市管理处、塘沽工作处;

  环境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王国学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和纪检监察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室。

组织结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文秘、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外事、督办、信息、建议和提案办理、绩效考核、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电子政务、接待、信访、后勤、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

  负责制定本系统人才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党组织建设、宣传、发展党员及党务日常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和人事档案工作;负责行业职工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称、政工职称评聘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承办因公出国(境)和特定身份人员因私出境的管理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三)法规处(研究室)

  组织制定、审核和修订局规范性文件;承担特许经营合同文本等有关法律审核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及相关法律咨询工作;开展执法检查;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法律知识培训教育及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申领组织工作;承担环境保护、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的课题研究工作;负责起草行业重要发展政策、重大改革方案;组织协调行业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年鉴和有关史志资料的编写工作。

  (四)水污染防治处

  负责制定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技术标准;负责制定水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编写水减排发展规划;负责区域内各相关责任单位水污染防治减排管理工作;负责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参与水污染纠纷的调查与处理工作;参与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编制和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负责相关基础数据统计、档案管理以及信息上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参与海洋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与处理;负责区“四清一绿”总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自然生态处

  负责制定创建生态城市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生态保护、农村环境保护及绿色创建和绿色环保证明工作;负责声环境、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放射性、土壤等监管工作;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源安全、电磁辐射、放射性废弃物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保专项资金申报、审验和审报工作。

  (六)总量控制处

  负责推动国家和市政府下达的减排任务;负责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新改扩项目污染物总量平衡工作;负责总量减排指标分解、督查污染物减排工作;组织实施环境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负责推动污染源监控管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制定年度减排工作计划,协助编写总量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环境统计工作。

  (七)大气污染防治处(机动车污染防治处)

  组织贯彻有关大气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负责制定大气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对排污单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参与大气环境纠纷的调查与处理;负责大气治理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制定本区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制定本区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阶段性目标和工作措施;负责机动车(移动源)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机动车污染物总量减排、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油品质量、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等监管工作;负责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道路遥感检测、路边站检测、路检路查、抽测检查监督管理;负责本区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的组织实施。

  (八)城市管理考核处

  负责制定城市管理考核年度计划、标准和细则,并组织实施;组织修订城市管理的有关规章和制度;负责推动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城市管理工作;负责环境保护、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的监督考核与发布工作;负责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城区创建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网格化运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区城市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环境卫生管理处

  负责制定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环境秩序等规章和技术标准;负责制定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户外广告、夜景灯光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区内生活废弃物管理、收集、运输和管理工作;负责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的市容保障工作;负责冬季清融雪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冬季清融雪工作预案、指导业务培训、组织开展清融雪工作。

  (十)园林管理处

  负责制定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制度和相关管理、技术标准及年度计划,协助制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项目和绿化指标达标验收;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监管和养护管理工作;指导公园、动物园、风景游览区园林绿化工作和城市规划区的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负责区内园林绿化虫情疫情防治工作;负责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绿化景点布置工作。

  (十一)规划建设管理处

  负责拟定环境保护、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负责拟定年度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重大建设项目选址和可行性研究;负责推动环境保护、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重大项目实施;协调推动城乡建设项目中环境保护、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设施配套项目建设;负责本系统建设项目资金预算工作;负责制定建设项目方案,项目立项、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计划,审查设计方案、审核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验收,并推动实施;承担行业综合统计工作;协调推动跨区域、跨部门规划建设重点、难点工作。

  (十二)第一工作处

  (十三)第二工作处

  (十四)第三工作处

  上述三个处室主要职责是:负责指定区域内环境卫生清洁、生活废弃物管理、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承担环境保护和市容园林部门国有资产的监管责任;负责推动落实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环境统计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单位和部门城市管理监督考核工作;协助参与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境保护局电话、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境保护局网站、地图等信息均来源相关网站,如有不准确之处,麻烦发邮件到tuiguang@tuliu.com
基础信息 主要职能 领导信息 组织机构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