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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自贡市环境保护局

官方网址:http://www.zghbw.gov.cn/

联系方式

地址:自贡市檀木林体育场训练馆2楼

邮编:643000

电话:0813-5509195

局长信箱:zgshbjjzxx@126.com

地图位置

公交路线

檀木林体育场 - 公交站 96米

途经公交车: 18路 36路 301路 301路高峰绕行 302路 302路区间 305路 801路 801路泰丰国际专线

檀木林 - 公交站 198米

途经公交车: 38路

檀木林 - 公交站 206米

途经公交车: 5路 6路 9路 10路 11路 31路 37路 38路 304路 401路

市规划研究院 - 公交站 262米

途经公交车: 301路 301路高峰绕行

五星街 - 公交站 372米

途经公交车: 1路 2路 2路区间 5路 9路 31路 35路 37路 304路 305路 401路

钟云山招呼站 - 公交站 410米

途经公交车: 301路 301路高峰绕行

广华 - 公交站 449米

途经公交车: 38路

市委西门 - 公交站 470米

途经公交车: 301路 301路高峰绕行

钟云山 - 公交站 473米

途经公交车: 301路 301路高峰绕行

恒和花苑 - 公交站 537米

途经公交车: 2路 2路区间 3路 7路 32路 32路恒大专线 42路 42路板仓直行车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市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和办法,参与制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和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以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全市主体功能区划。

二、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市重大环境问题的解决。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市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辖区内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区域、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

三、牵头组织实施全市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制定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各区县和相关部门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牵头落实环境目标责任制、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工作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措施、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规划进行环境评价服务;按分级管理规定审批规划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全市重大开发建设区域、综合性规划、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颁布的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并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的环境监察工作;依法负责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费的征收、稽查工作;实施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参与指导全市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工作;组织实施或受市政府委托组织实施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

六、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向市政府提出新建各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审查、审批建议,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组织开展各类生态创建工作及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负责全市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核安全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和技术标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管理及处置工作,参与上级组织的核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受省环保厅委托负责对Ⅲ类射线装置的使用审批和Ⅲ、Ⅳ、Ⅴ类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审批;负责核与辐射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对民用核安全设备的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参与反生化、反核和辐射恐怖袭击工作。负责全市核与辐射监测和监察工作。

八、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监督执行国家、省颁布的各类环境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制定全市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负责环境统计工作。

九、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科技工作,指导、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管理环境保护科技成果并推广应用;组织开展我市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推动全市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十、参与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外事工作;归口管理全市环境保护项目利用外资和环境保护技术引进与合作交流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和计划,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普及环境科学和环境法律知识;协同市有关部门在大、中、小学和成人教育培训中开展环境教育和社会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系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全市环境保护系统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与组织全市环境保护系统在职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十三、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徐明远(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党组和行政全面工作。

李建军(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委。

曹爱民(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市环境保护信息培训中心。

李线(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综合科、总量科、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高裕君(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协助局长分管污染防治科、审批科。

黄健(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协助局长分管监察室、工会。

倪蓝英(党组成员、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

协助局长分管宣教法规科。

组织结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财务、接待以及后勤保障、政务协调、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绩效管理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等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局机关事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环境保护专题调研;归口管理环境保护行政奖惩工作。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作;指导全市环境保护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市环保系统领导干部双重管理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环保系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二)宣教法规科

组织起草与环境保护有关的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贯彻执行;组织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处罚审查、行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政策调研;负责起草环境保护综合性文件、材料。

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负责协调全市各界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政策、法律和环保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协同有关部门指导市内大、中、小学和成人教育的环境教育工作;承办环境保护社会表彰,总结推广环境保护先进典型;承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环境污染纠纷等环境保护相关情况的新闻通报、联络工作;负责全市环境保护对外交流和区域合作。

(三)综合科

组织协调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引进;组织指导环保科技攻关和技术示范项目;负责全市环境保护科研项目管理、成果申报及推广应用;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国家及省环境标准的执行;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参与编制我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参与审核全市各类规划中涉及环境保护的内容;负责环保示范工程及其他重大环保项目的立项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监测、环境信息的规划、制度和规范;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应急和预警监测以及各种专题调查普查;组织调查评估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协调指导其他部门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组织编报全市环境质量报告书,组织编制和发布自贡环境状况公报。

负责牵头组织实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

落实国家、省和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拟订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环境统计制度及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测算并确定重点区域、流域的环境容量;组织编制并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组织实施政府环境目标责任制和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参与研究并组织实施污染物总量减排的环境经济政策;负责审核涉及增加排放总量新上项目的总量指标;负责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环境统计年报和统计报告;负责机动车污染防治等环境管理;承担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排污许可证的核发。

(五)行政审批服务科

负责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编制服务指南并向社会公示;负责行政服务事项的审批登记及四川省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通用软件的录入工作;定期向本部门相关科室通报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配合做好后续监管工作。

(六)污染防治科

贯彻执行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三同时”、污染防治、自然生态、农村和农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生态、农村等污染防治项目申报。

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有机食品发展、生态示范创建与生态农业建设;承担生态自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农村污染防治规划;组织协调农村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监督管理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小流域和湖库污染、村镇生活污染、养殖污染、土壤污染防治等工作;指导生态乡镇、生态村等农村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及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负责全市污染防治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污染防治规划;负责区域和流域的水体、大气等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有关城市污染防治的各项工作;负责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导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工作。

负责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查审批;负责对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持证单位进行日常监督;负责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负责工业企业的废水、废气、噪声、光、恶臭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等污染防治工作;组织申报、实施工业污染源限期治理工作;负责工业污染场地再利用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绿色信贷、上市公司和重点行业环保核查工作;负责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和监督工作;拟订和实施环境保护督查制度。

负责全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工作;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医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等环境管理;协助办理进口固体废物和有毒化学品的预审。

负责核技术应用和输变电等电磁辐射装置及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管;组织实施辐射安全监督检查;负责辐射环境监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市核与辐射应急预案;负责辖区内核与辐射事故及投诉的调查处理,协助省环境保护厅开展辖区内放射性物品运输监管;参与上级组织的核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参与核与辐射恐怖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

(七)纪检监察室

执行和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察局及市环保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决议、决定;抓好市环保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负责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监察工作;抓好市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宣传工作和警示教育工作;受理对管辖内的监察对象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市环保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机关党委

负责本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工作,领导本机关和直属单位群团组织。承担本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制度建设及“挂包帮”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干部下派、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文化建设等工作。

直属单位

一、自贡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对全市辖区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负责市本级排污申报、排污费征收和对区县开展排污费稽查。

贯彻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本辖区内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的现场监督检查和报告。

查处或组织查处辖区内发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案件;负责环境信访举报投诉的受理及处置;负责本辖区内跨区县、流域的环境纠纷的调查处理,参与上级环境监察部门组织的跨区域、流域重大环境纠纷的协调处理。

负责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等进行监督检查,核定自动监控数据,并向同级环境保护部门和上级环境监察机构等联网报送;对不按照规定建立或者擅自拆除、闲置、关闭及不正常使用自动监控系统的排污单位提出依法处罚的意见;负责对企业环保设施(措施)运行情况等开展日常现场监督检查。

负责本级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指导区县环境监察行政执法工作,监督区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各项环境监察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总结交流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经验;组织协调全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

承担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我市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信息通报及应急预警;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应急处置及损失评估。

二、自贡市环境监测站、自贡市核与辐射环境监测站、自贡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正科级事业单位,3个机构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是:对四区两县空气、水体、土壤、生物、噪声、核与辐射、室内环境质量的监测;对全市污染源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性监测,制定本市环境监测规划和计划;负责本市环境质量评价;负责本市环境监测网的业务组织和协调;研究野外作业、采样布点,样品运输贮存等各重要技术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参加地方环境标准制定的实验任务;承担环境科学及环境污染治理技术的研究和设计;参加本市污染事故调查,环境污染纠纷的技术仲裁;承担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承担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参加污染源管理的现场执法活动。

三、自贡市环境保护信息培训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职责是:指导市级自动监控系统的联网,核实自动监控系统的联网是否符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定的技术规范;协助市级环境监察机构对自动监控系统的联网运行进行维护管理;负责重点污染源监控中心的日常管理;为公众提供规范化环境信息服务,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负责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建设、运行、维护。保障环境信息系统安全运行,负责市环保局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运维管理。负责在线监控、总量减排、环境统计、排污申报等各环境应用系统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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