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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泸州市环境保护局

官方网址:http://www.lzhb.gov.cn/

联系方式

地址:泸州市江阳西路一号市环保局

邮编:646000

市环保局24小时值班电话:0830—3606013

地图位置

公交路线

文化广场(上) - 公交站 75米

途经公交车: 128路空调 138快 255路 270路 277路

市政府 - 公交站 108米

途经公交车: 128路空调 138快 138路加班车/纳溪花田酒地接驳专线 148路 167路 168路 209路 213路 214路 230路内环 230路外环 237路 238路内环 238路外环 242路 246路外环 253路 255路 264路 270路 271路 272路 273路内环 273路外环 277路 321a路

文化广场上 - 公交站 147米

途经公交车: 168路 321a路

文化广场 - 公交站 160米

途经公交车: 3路 18路 128路空调 138快 138路加班车/纳溪花田酒地接驳专线 158路 166路 167路 209路 213路 215路 217路 231路 242路 247路 255路 264路 269路 272路 273路外环 277路 321a路

重坪 - 公交站 180米

途经公交车: 226路

泸州日报社 - 公交站 278米

途经公交车: 238路内环 270路

长机厂 - 公交站 324米

途经公交车: 201路 262路

十五中 - 公交站 326米

途经公交车: 3路 158路 166路 213路 215路 217路 226路 231路 242路 247路 269路

十五中 - 公交站 326米

途经公交车: 128路空调 138快 138路加班车/纳溪花田酒地接驳专线 167路 213路 226路 238路内环 238路外环 242路 255路 270路 272路 277路 321a路

刺园路一段 - 公交站 406米

途经公交车: 20路 212路 216路 222路 236路 237路 288路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泸州市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全市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全市主体功能区划。

二、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市重大环境问题。牵头协调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区县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区域、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

三、负责落实全市污染物减排工作。组织制订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区县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牵头实施环境目标责任制、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环境保护投资管理。负责提出全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排污费的征收、缓减免及稽查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全市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负责全市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全市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全市重大开发建设区域、综合性规划、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放许可证核发、环境污染治理资质的审批和发放,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工作,组织实施或受市政府委托组织实施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全市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向市政府提出新建各类市级自然保护区审查、审批建议,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区建设,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组织开展各类生态创建工作。

八、负责全市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核安全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和技术标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安全,配合国家、省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射线装置的使用审批和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审批。负责核与辐射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工作。参与反生化、反核和辐射恐怖袭击工作。负责全市核与辐射监测和监察工作。

九、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监督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各类环境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制定全市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负责环境统计工作。

十、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管理环境保护科技成果并推广应用,组织开展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一、开展全市环境保护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协调市内重要环境保护国际活动和区域合作,管理全市环境保护系统对外经济合作,协调与履约有关的利用外资项目,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负责与环境保护国际组织的联系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和计划,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三、指导全市环境保护系统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与组织全市环境保护系统在职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十四、履行廉政建设职责,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明晰职权,防控廉政风险,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推进廉政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十五、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王开源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局工作。 王开源,女,汉族,1972年2月出生,籍贯:内蒙古,四川大学法律专业自考本科毕业,1990年7月参加工作,200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宜宾核燃料元件厂法律事务室、宜宾地区经济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顾问,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联络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四川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四川省人大来信来访处处长,叙永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泸州市江阳区委副书记,2016年9月任泸州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

郭 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审核、签字;负责办公室、环境规划工作。分管办公室、环境规划科。 郭 华,男,汉族,1962年10月出生,籍贯:四川合江,重庆二党校法学专业本科毕业,1980年9月参加工作,198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步兵149师排长、指导员、正连职干部、副营职干事,四川省泸州军分区政治部正营职干事,四川省泸州军分区后勤部战勤科正营职参谋,四川省泸州军分区后勤部战勤科副团职参谋,四川省泸州军分区后勤部副部长,四川省泸州军分区后勤部部长,2010年1月转业到泸州市环境保护局工作任现职。

罗 波: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环境应急与信访、核与辐射、信息化建设工作。分管环境应急与信访科、 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信息中心。 罗 波,男,汉族,1967年9月出生,籍贯:重庆梁平,四川大学法律专业本科毕业,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泸州市直机关工委干部、团工委副书记、泸州市委办公室干部、政保处副处长、泸州市委办公室保卫处、人事处处长、市委信访办主任、市委群众工作局(市政府信访局)副局长、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兼),2013年11月任泸州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图强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负责建设项目管理、环境监测、环境科研、总量减排工作。分管环境影响评价科、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市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 黄图强,男,汉族,1963年4月出生,籍贯:四川隆昌,湖南大学分析化学专业研究生毕业,理学硕士,1984年8月参加工作,200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副站长,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党支部书记,2007年10月任泸州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刘 礼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负责纪检监察、政策法规。分管监察室(政策法规科)。 刘 礼,男,汉族,1962年6月出生,籍贯:四川南充,四川省委党校法学专业本科毕业,1979年12月参加工作,199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泸州市委政法委科员、主任科员、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室主任、办公室主任,2008年3月任泸州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何 刚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工业污染控制、城市污染控制、环境监察。分管污染防治科、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何 刚,男,汉族,1972年3月出生,籍贯:重庆涪陵,重庆大学化工学院精细化工专业本科毕业,工学学士;重庆大学城市建设与环境工程学专业研究生毕业,工学硕士,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武警宜宾市消防支队翠屏区消防大队助理工程师,武警宜宾市消防支队工程师,武警翠屏区消防大队支部书记、大队长、工程师,武警宜宾市消防支队工程师,警宜宾市消防支队江安县消防大队支部书记、大队长、工程师,宜宾市安监局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科长,2010年1月任泸州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晓琼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负责机关党委、群团工作,负责国际合作、农村环境保护、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协助刘志勇同志分管人事工作。分管农村环境与生态保护科。 赵晓琼,女,汉族,1973年8月出生,籍贯:四川合江,四川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毕业,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合江县锁口乡中心校教师,合江报社编辑、记者,合江县团县委科员、副书记、书记,合江县旅游局局长,中共合江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合江县人才开发暨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泸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2010年4月任泸州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组织结构

办公室:(联系电话:3195587)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政务,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密、行政接待、会议会务、爱国卫生、计生等工作。负责起草环境保护综合性文件、材料。负责环保政务信息工作、环境保护电子政务、信息管理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局机关事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局机关基本建设和行政后勤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作。归口管理环境保护行政奖惩。负责环保系统领导干部双重管理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环保系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环保系统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出国(境)人员政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环保系统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和环境保护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规划财务科:(联系电话:3196084)

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牵头负责规划综合协调工作。参与编制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参与审核全市各类规划中涉及环境保护的内容。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市级环保资金安排意向。参与管理各类环保专项资金。负责环保示范工程及其他重大环保项目的立项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预算、决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监督审计工作。协助排污费管理使用有关工作。牵头负责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的综合协调和生态补偿政策拟定。

政策法规宣传科:(联系电话:2363509)

监督检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组织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处罚审查、行政听证、行政复议、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政策调研。负责审查规范性文件、材料。拟订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普及教育。牵头负责环保科普工作。负责组织全民科学素质教育行动工作。承担新闻发布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承办环境保护社会表彰,总结推广环境保护先进典型。负责全市环境保护对外交流和区域合作。承办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的环境保护事务。负责建立环境保护对外交流网络及利用外资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微信、微博工作。负责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牵头负责舆情信息监测、交办、催办和对外发布综合协调工作。

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3196062)

贯彻执行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负责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查审批。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负责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负责对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评价机构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负责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和管理工作、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进口固体废物和有毒化学品的预审,承办其他行政审批。联系高新区分局和长开区分局。派驻市行政服务中心。

综合环境管理科(环境应急与信访科):(联系电话:3107735)

承办国家、省对全市开展督察的对接、协调、准备等工作,承办市政府对区县、部门开展环境保护检查的日常工作。牵头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循环经济、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和监督工作。牵头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市管理工作、国卫复审迎检及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等综合性工作。牵头负责园区管理。负责目标督查管理工作。负责安全工作(具体承办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负责环境来信来访。组织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等工作。联系环境应急服务中心。

水环境管理科:(联系电话:3116771)

负责全市水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拟订水体污染防治规划。组织实施水体污染防治政策、规划、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规范。拟定水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测算并确定水环境容量,开展水环境承载能力评估。建立和组织实施跨县(区)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负责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监督管理。负责水体环保基础设施项目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水体污染防治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工作。组织调查评估全市水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负责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负责畜禽养殖治理、生猪屠宰等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大气环境管理科:(联系电话:3105508)

负责大气、噪声、光、恶臭、化石能源、机动车、秸秆焚烧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规划。组织实施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政策、规划、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规范。组织测算并确定大气环境容量,开展大气环境承载能力评估。承担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工作。建立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负责机动车污染防治等环境管理。负责秸秆禁烧工作。参与城市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机动车等环保基础设施项目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大气污染防治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工作。组织调查评估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

土壤环境管理科(生态科):(联系电话:3100834)

负责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实施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规划,组织实施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政策、规划、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和规范。组织测算并确定土壤环境容量,开展土壤环境承载力评估。承担土壤污染防治及重金属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工作。组织开展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及电子等工业品废物申报登记。监督管理土壤环境保护、农膜污染防治工作。贯彻执行自然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有机食品发展、生态示范创建;指导生态乡镇、生态村等农村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承担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牵头负责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工作。

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环境监测科):(联系电话:3196075)

组织实施核与辐射安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核技术应用和输变电等电磁辐射装置及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贯彻执行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负责辐射安全许可管理,组织实施辐射安全监督检查。负责组织辐射环境监测。组织制订并实施本市核与辐射应急预案。负责环境监测管理及科技、环保产业工作。负责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环境统计年报和统计报告。贯彻落实国家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全市环境监测的规划、制度和规范。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负责对全市环境监测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应急和预警监测以及专题普查(污普)。组织调查评估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牵头组织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牵头组织编报全市环境质量报告书,组织编制和发布泸州环境状况公报。负责环境保护科研项目管理、成果申报及推广应用。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和推动环保产业发展。联系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派驻监察室:(联系电话:3196081)

监督检查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贯彻执行党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监督检查局机关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选拔任用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负责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领导干部提拔任用人选党风廉政情况征求意见制度的执行;协助局党组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参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承办市纪委、监察局,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党委:(联系电话:3125590)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老协、社区、帮扶、双拥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决议、决定、指示在局系统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机关党建、统战、四好班子、精神文明建设、创先争优工作。负责局党组中心组的学习安排实施工作。

直属单位

环境监测中心站

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泸州市环境保护局电话、泸州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地图等信息均来源相关网站,如有不准确之处,麻烦发邮件到tuiguang@tuliu.com
基础信息 公交线路 主要职能 领导信息 组织机构 直属单位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