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当前位置:首页/环境保护局/抚顺市环境保护局

名称:抚顺市环境保护局

官方网址:http://www.fsepb.gov.cn/

联系方式

  地址:抚顺市新华大街28号

  电话:(024)57577110

地图位置

主要职能

  根据《 环保法》第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负责组织起草全县环境保护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城建设总体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产业发展规划;

  三、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审查、审批和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即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制度;

  四、负责生态保护与建设的规划和指导工作,组织和指导生态示范县建设;负责自然保护区(三块石)、饮用水源保护区(大伙房水库)环境保护工作;

  五、负责域内环境监察工作,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总量控制、限期治理、排污费征收、排污许可证发放等环境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水体、空气、土壤和噪声及机动车等方面污染防治工作;

  六、负责本辖区内的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县域内环境质量污染源环境管理监测;负责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环境质量状况;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

  七、负责本辖区内环境保护行政稽查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查;调查处理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指导和协调解决环境纠纷和环境问题;

  八、负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县环境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乡镇环保助理员培训工作。

领导信息介绍

  党组书记、局长 金辉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普森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战峰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杜连刚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晶刚

  党组成员 卓建伍(挂职)

  副局级调研员 孙建华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王立平

组织结构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规划财务处

  人事处

  环境安全应急处(固体废物与辐射管理处)

  科技与环保产业处

  污染防治与环境监测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

  环境影响评价与项目管理处(行政审批处)

  生态保护处

直属单位

  抚顺县环境监察大队主要职责:为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负责对辖区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负责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并参与处理;负责污水、废气、固定废弃物、噪声、放射性物质等排污费的征收工作,负责排污费财务管理及排污费财务统计、报表的编报汇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期限治理项目、“三同时”项目审批后的执行情况和排污许可证发放后的执行情况;完成上级环保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抚顺县环境保护监测站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与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行政规章;参与本地区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和大型调查研究方案的制定并贯彻执行;负责环境质量监测,实施污染源监督监测,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综合技术动态档案工作;负责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资料,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监测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和限期治理项目竣工验收监测,为排污申报登记等提供所需的监测和翔实数据,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实施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提供依据;负责收集、整理、储存环境监测数据信息资料,定期向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环境监测业务部门呈报本县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源动态变化的技术报告,按时上报环境监测月报、季报、年报,定期编报与发布环境状况简报(或公报)、编制环境监测年鉴、编写环境质量报告书;负责污染纠纷仲裁监测和参与污染事故调查。

抚顺市环境保护局电话、抚顺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地图等信息均来源相关网站,如有不准确之处,麻烦发邮件到tuiguang@tuliu.com
基础信息 主要职能 领导信息 组织机构 直属单位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