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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青岛市环境保护局

官方网址:http://www.qepb.gov.cn/m2/index.aspx

联系方式

地址:青岛市延安一路41号

办公电话:0532-82877044

投诉电话12345

传真号码:0532-82879784

电子邮箱:qdhbj@qep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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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一)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起草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拟订环境保护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生态保护规划以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二)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按规定负责污染物排放许可;督查、督办、核查各区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三)负责提出全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市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管理全市排污费的征收工作。

(四)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审批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海洋环境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六)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向市政府提出建设各类国家级、省级、市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审批建议,监督管理市级自然保护区;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负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指导和管理全市生态示范建设。

(七)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地方核安全和辐射安全政策、规划;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

(八)负责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组织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监测江河湖库的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负责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警预测;组织编制和发布全市环境质量报告书、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九)负责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市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受市政府委托协调跨区域、跨流域的环境污染纠纷;负责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的建立。

(十)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创新、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许可制度;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负责对清洁生产实施指导和监督。

(十一)开展环境保护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出国际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国内履约和统一对外联系;管理全市环保系统对外经济合作,协调与履约有关的利用外资项目;受市政府、环境保护部和省环保厅委托,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三)按规定,协助管理县级市环境保护部门领导负责人。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杨钊贤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党组、行政全面工作,分管人事处工作。

汉红燕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办公室、总量处、宣教中心、信息中心、城阳分局和高新区分局,担任新闻发言人,负责突发舆情应急工作

唐存礼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法规处、生态处、辐射处、市南分局和机关服务工作,协助杨钊贤同志分管组织人事工作,协助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辐射事故应急工作;

章群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规划处、机关党委、环科院、市北分局和环境信访工作,负责群体性信访事件应急工作

辛化功

职务:党组成员、市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副组长

工作分工负责市委派驻第四纪检组工作

陈宁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污防处、科技处、监测中心站和崂山分局,联系指导环境科学学会、环保产业协会,负责重污染天气预警及应急工作。

董如增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流域处、应急处、监察支队和李沧分局,主持墨水河流域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负责环境污染事故(不含辐射事故)应急工作。

组织结构

办公室(加挂信访处牌子)

办公电话:82877044

组织协调本机关日常工作;拟订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本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保卫、应急管理、信息、政务公开、信访、督察督办、提案和议案办复、对外联络和接待等工作;负责综合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综合性调研及重大专题调研;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人事处

办公电话:82899903

负责本机关和派出机构、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行政表彰等工作;负责本机关和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人员队伍建设;承办对县级市环境保护部门领导干部的协管工作;负责本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规划财务处

办公电话:82879563

组织编制本市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协调、审核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提出全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市级资金安排的意见;管理全市排污费的征收工作。负责本机关财务、会计业务事项及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本机关及派出机构、所属单位的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建设;负责本机关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派出机构和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局内部审计工作组的日常工作。

政策法规处

办公电话:82888304

拟订本部门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法计划;负责本机关有关政策、法规、规章的综合调研和研究起草工作;审核其他法规、规章和政策草案中与本部门职责有关的条款;承担本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指导全市环境保护普法工作。

科技标准处(加挂国际合作处牌子)

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创新、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环境保护科研项目和科技成果;贯彻执行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负责环境保护资质许可监督管理;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负责对清洁生产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与交流;承办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管理全市环保系统对外经济合作;承担有关外事工作。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

办公电话:82880292

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负责排污许可证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编制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使用和管理;检查各区市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的落实情况及主要污染物削减量;检查各区市污染物减排项目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并对污染物减排情况进行考核;负责环境保护“以奖代补”考核工作;负责全市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

行政审批处(加挂环境影响评价处牌子)

承担本部门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牵头组织行政许可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所需的勘查、论证、检验、检测、认证、审核、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审批决定送达和许可证件发放管理工作。承担规划、政策、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承担对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负责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承担暂停审批除污染减排和生态恢复项目外所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工作。

污染防治处

办公电话:82870978

组织拟订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污染防治规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省市长和市区(市)长目标责任制、绿色信贷等制度;负责环境监察稽查工作。

流域环境管理处

办公电话:82886609

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流域和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污染防治规划,指导、协调并监督实施其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组织实施废水污染源限期治理、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等制度;负责省控考核断面、市级流域考核断面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近岸海域生态与环境保护、海岸工程和陆源污染物等损害海域环境的污染防治工作。

自然生态保护处

办公电话:82870949

拟订并监督实施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监督检查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向市政府提出建设各类国家级、省级、市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审批建议,监督管理市级自然保护区;负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工作;指导、协调有机食品基地认证工作

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

办公电话:82899906

拟订全市核安全和辐射安全政策、规划;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负责核与辐射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的资格培训工作;负责受上级委托对其审批辐射项目进行初审和验收。

环境安全应急管理处

办公电话:82889745

承担环境安全应急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全市环境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负责环境应急信息通报,组织开展应急预警工作;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区市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负责应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的监督;负责全市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的建立并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工作。

机关党委

办公电话:82879418

负责本机关、局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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