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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上海市普陀区环境保护局

官方网址:http://hbj.shpt.gov.cn/HBWEB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大渡河路1668号2号楼6楼

  联系电话:021-52564588

地图位置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订本区贯彻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研究编制本区环境保护中长期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规划、区域和城区总体规划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我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削减计划;协调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大气、水体、土壤、噪声、辐射、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推进能源结构的调整;负责防治陆源污染物对河流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工作。

  四、负责本区环境综合整治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五、监督对城市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的建设和生态环境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管理生物技术环境安全;指导生态示范区建设。

  六、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处理环境污染纠纷;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污染源治理资金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本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

  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标准的管理。

  八、组织实施排污申报、排污许可证、排污收费、环境影响评价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对各类污染物排放实施监督管理;按管理权限,审批本区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区域开发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

  九、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执行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管理全区环境监测网,组织实施环境信息化建设。

  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环境保护科技攻关、科学研究和信息交流;指导和推进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

  十一、开展环境保护教育,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的环境意识、绿色道德理念,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受普陀区人民政府和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受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二、参与本区域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辐射环境、放射性事故的应急处理。

  十三、负责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十四、承办普陀区人民政府和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党组书记、局长:陈 亮

  主持全面工作,负责环境政策、规划和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组织人事、财务、建设项目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分管办公室、规划管理科、监测站、环科所。

  副局长:朱靖琼

  协助局长工作,局新闻发言人。负责环境规划和计划的编制与推进、实事项目、环境统计、污染防治和监管、总量减排、环境应急、环境信访、环境执法、排污收费等工作,分管综合计划科、污染控制科和监察支队。

  副调研员:夏德初

  协助局长工作,协管党务工作。负责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环境法制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分管监督管理科。

组织结构

  办公室(大渡河路1668号2号楼6楼)

  组织协调局机关内部事务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负责组织、人事工作,做好机关绩效考核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处级干部民主生活会、职务晋升和奖惩、劳动工资、干部竞聘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文秘、督办、档案、局机关业务培训、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局后勤保障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日常接待和各项会务工作;负责局系统信息的整理及上报工作;负责安全、保卫、保密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党建有关工作;完成局长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计划科(大渡河路1668号2号楼6楼)

  负责本区环保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负责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制定和推进工作;负责环境年报的统计、汇总,环境状况公报的编制;负责组织对本区企事业单位及街道(镇)环保干部的专业技术培训;负责法制和法宣工作;负责环境保护宣传和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和绿色家庭的创建工作;完成局长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建设项目管理科(大渡河路1668号2号楼6楼)

  负责权限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负责权限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负责招拍挂前期征询、初步设计意见征询、“三同时”意见征询工作;加强建设项目中、后期管理,负责权限内的建设项目试生产(运行)、竣工验收的审批工作;完成局长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污染防治(辐射)科(大渡河路1668号2号楼6楼)

  负责全区的大气、噪声、工业固体废物、废水等方面环境污染防治和污染源限期治理及达标排放;负责开展污染物减排工作;负责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负责全区Ⅳ、Ⅴ类放射源和Ⅲ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单位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及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工作;负责放射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开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负责开展全区消耗臭氧层物质调查及替代工作;负责出具企业环保守法证明;组织开展 “安静居住小区”创建工作;完成局长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制管理科(大渡河路1668号2号楼6楼)

  负责人大代表书面意见、政协委员提案的调处等工作;负责市、区实事项目的督办、进度上报和总结工作;负责信访的接待、受理、调处等相关工作;完成局长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直属单位

  普陀区环境监察支队

  普陀区环境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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