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当前位置:首页/环境保护局/重庆市黔江区环境保护局

名称:重庆市黔江区环境保护局

官方网址:http://hbj.qianjiang.cn/

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黔江区城西街道城西九路66号

邮政编码:409000

联系电话:023-79222925

地图位置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根据职责和授权拟订我区具体实施细则和规范性文件。

(二)牵头开展全区环境保护政策研究;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区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和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污染防治规划和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组织拟订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参与拟定黔江区主体功能区划。

(三)牵头协调全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协调解决跨流域、跨地区的环境污染纠纷;负责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

(四)履行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职责。受区政府委托对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经济建设规划、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五)负责全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化学品、土壤和光、恶臭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并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计划;组织和指导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六)提出全区生态红线的划分建议,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调查、分析和评估;指导、协调、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探索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提出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设立、变更、撤销的审查建议;监督指导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七)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

(八)负责全区环境监测网络和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性环境污染应急监测;建立环境质量发布制度,统一发布环境状况公报和重大环境信息。

(九)拟定和监督实施全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组织开展环境科学研究和新工艺、新技术工程示范;参与指导推动发展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有关工作;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十)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区环境保护督查制度;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全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指导生态示范区与生态农业建设。

(十一)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社会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二)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在本区履行活动和环境保护利用外资有关工作;受区政府委托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局长、党组书记徐伟同志:主持区环保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负责环保“五大行动”总协调,分管组织、人事;政策法规、目标考核工作。

副局长、党组成员李华同志:分管总量减排、环境统计、排污权交易、排污许可管理;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招商引资工作。联系建设项目管理科、总量科。

副局长、党组成员骆相飞同志:分管污染防治、固废管理、饮用水源保护、尾气排放与治理;环境监测与科研工作。负责环保“蓝天行动”、“碧水行动”(办公室设在污防科)。联系污染防治科(尾气办)、环境监测中心站。

纪检组长、党组成员牛永华同志:分管机关后勤、财务;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综治、计生、安全、稳定及党务群团工作;环保信息调研、环境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对口帮扶工作;协管组织、人事工作。联系办公室、监察室、宣教信息科。

副局长、党组成员邓江宁同志:分管生态环境建设、农村环境保护、农村环境项目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环保“绿地行动”、“田园行动”(办公室设在农环科)。联系农村环境保护科、绿奥公司。

区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党组成员李勇同志:分管环境监察、执法、辐射、应急管理等工作;主持区环境监察支队全面工作(除宣教信息科外)。负责环保“宁静行动”(办公室设在区环境监察支队)。

副调研员杨文森同志:协管政策法规、目标考核工作。联系政策法规科(环保“五大行动”协调办公室)。

组织结构

(一)办公室(79222925)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承担文秘、档案、保密、会务、政务信息、电子政务、政务公开、内保、计生、综治、精神文明、消防、信访、帮扶等工作;承担党务群团、队伍建设、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规模和方向建议;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社会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建立环境质量发布制度,统一发布环境状况公报和重大环境信息。

(二)政策法规科(79245502)

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政策研究,提出环境保护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责任制;承办环境保护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法律事务;负责对行政处罚案件组织听证、审查和法律文书审核;负责全局有关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区环境保护督查制度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全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负责提出市环保系统环境保护年度目标任务分解的建议;牵头市环保系统目标考核工作;牵头负责对区级有关部门及街道、镇乡环境保护工作的年度考核;承办区环保五大行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监督全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协调解决跨流域、跨地区的环境污染纠纷;指导、监督全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污染防治科(79245501)

负责拟订和实施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化学品、土壤和光、恶臭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规划、制度、措施;统筹监督管理本区燃煤、工业废气及粉(烟)尘、城市扬尘、机动车船、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及重点流域、区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区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和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污染防治规划和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组织拟订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参与拟定黔江区主体功能区划;指导和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主要包括放射源安全、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监督管理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全区环境监测网络和环境信息系统建设以及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性环境污染应急监测等环境监测工作的监督管理;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总量减排科(79231916)

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办法;承担本区域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工作;承担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科技公关和新工艺、新技术工程示范;组织实施排污许可;参与主要污染物减排监测和监察系数的核定;负责督促实施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并组织验收;牵头对排污费征收企业排放的纳入国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指标的污染物实施限期治理;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农村环境保护科(79245503)

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协调开展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农村土壤环境监管、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组织编制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监督、协调有机食品发展工作;组织编制农村土壤环境功能区划、农村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监督实施农村环保项目并组织验收;负责农村生态环境质量调查和评估;牵头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参与监督指导乡镇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围绕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的定位,牵头生态文明建设综合性工作,组织拟(修)订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有关的规划、计划、制度、实施方案等,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生态镇(村)、生态区创建工作;探索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提出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设立、变更、撤销的审查建议;监督指导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生态红线的划分建议,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调查、分析和评估;指导、协调、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科(79231916)

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境保护验收(含试生产)、排污许可审批、辐射安全许可审批、污染防治设施拆除、闲置、停运审批等;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以及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承担本区规划、行政、计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规定审查、审批辖区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本区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备案及试生产(预验收)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负责环评机构资质、污染治理企业资质和相关职业资格人员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在本区履行活动和环境保护利用外资有关工作;受区政府委托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室(79222925):负责纪律监督、行政监察、廉洁从政等工作;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工作;承办区监察局交办的工作任务。

宣教信息科(79245502):贯彻执行国家、市及我区有关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的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计划、纲要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承办环境保护新闻发布工作;建立和实施生态环境质量发布制度,承办全区环境状况公报、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统一发布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社会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承办环境保护信息建设规划拟定工作和环境保护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工作;承担业务协同和数据分析智能化应用,为监控预警、综合决策等提供服务;承办其它交办事项。

直属单位

一、黔江区环境监察支队(79234967)

根据区编委《关于同意调整环境监察大队机构规格的批复》(黔江编发〔2008〕73号)精神,设置重庆市黔江区环境监察支队,为区环保局直属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监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执行;

2.现场监督检查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执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等;

3.现场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4.具体负责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排污费核定和征收;

5.负责核与辐射安全设施的监督管理;6.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7.查办、转办、督办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投诉、举报,并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的职责分工,具体负责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纠纷的调解处理;

8.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

9.对严重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问题进行督查;

10.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黔江区环境监测中心站(79246725)

重庆市黔江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始建于1984年,于2000年6月黔江区县归并后为重庆市黔江区环境监测中心站,隶属于重庆市黔江区环境保护局。

监测中心站核准编制31人,现有在岗在编职工25人,其中高级工程师4人、工程师8人;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14人,大学本科学历6人。内设办公室、现场应急室、综合室、分析室、质控室5个科室。

黔江区监测中心站是重庆市环保局定位的全市环境监测系统六大分中心之一,辐射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域。主要承担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环评监测、验收监测和委托监测等服务。全站目前拥有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OPTIMA8000型)、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7890B/5977A)、火焰-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AA240Duo)、原子荧光光度计(AFS-9560)、自动烟尘(气)测试仪(09代)(崂应3012H型)、准微量天平(百万分之一)(MSA6.6S-0CE-DF)、噪声实时信号分析仪(AWA6291型)、离子色谱仪(ICS-1000)、EST吹扫仪、高效液相色谱仪(Agilent1200)等仪器设备400余台套,具备开展水质(109项)、环境空气、噪声、辐射、生物等监测分析能力,能力认证项目达140余项,计量认证项目达90余项。配备了流动监测车2台,建成集例行监测、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在线比对监测等多功能现场监测为一体的流动实验室。

监测站已通过重庆市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目前可向社会提供的环境监测服务有:建设项目环境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排污申报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监测、环境质量监测、环境污染事故监测、环境污染纠纷仲裁监测及其它委托服务性监测等。同时,针对黔江区区域环境质量和环境管理问题,为政府社会和经济发展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向政府和社会提供环保科技服务,满足政府和社会对环境管理的需求。

重庆市黔江区环境保护局电话、重庆市黔江区环境保护局网站、地图等信息均来源相关网站,如有不准确之处,麻烦发邮件到tuiguang@tuliu.com
基础信息 主要职能 领导信息 组织机构 直属单位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