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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重庆市巫溪县环境保护局

官方网址:http://wxhb.cqwxnews.net/

联系方式

地址:巫溪马镇坝广场西路57号

电话:023-51522557

邮编:405800

电子信箱:bb8723@126.com

地图位置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环保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根据职责和授权拟订有关实施细则和规范性文件。

(二)牵头开展环境保护政策研究;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组织拟订环境功能和生态功能区划,参与拟订全县主体功能区划。

(三)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

(四)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县政府委托对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经济开发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规章草案提出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组织审查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对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土壤和光、恶臭、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排污权交易(试点)、排污许可、排污申报及收费、限期治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

(六)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调查,进行生态环境质量分析和评估,指导、协调、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和监督生物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工作;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七)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八)负责环境监测网络、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性环境污染应急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和预测预警;建立环境质量发布制度,组织编报环境质量报告书;统一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九)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发展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有关工作;

(十)组织拟订和实施环境保护目标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指导生态示范区与生态农业建设。

(十一)组织、指导、协调和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党组书记、局长-谭传进

党组成员、副局长-谭仁贵

党组成员、副局长--胡兴健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启斌

组织结构

一、办公室:主任金良体。办公电话:023-51522557

职责:拟订局机关内部的工作制度并督促实施;组织协调局机关的日常工作;承担文秘、档案、信访、政务接待、保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等机关工作;负责市县目标考核、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等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编报环保财务发展和建设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编制环保系统建设项目及财务预决算;监督全县环保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研究提出环保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管理环保专项资金;监管国有环保资产;反映、监督和管理机关财务;负责环保行业内部审计;负责思想政治、组织人事、干部管理以及后勤保障及招商引资工作及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污染防治科:科长杨牧。办公电话:023-51811176

职责:承担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和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管督察。负责对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放辐射、土壤和光、恶臭、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相关的重点污染企业,制定污染防治规划,推行清洁生产,推广先进技术;负责企业的限期治理工作;负责局纪检、平安、法制与综治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政策研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审定局行政执法案件;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普查更新、监督性监测和突发性环境污染应急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和预测预警;建立环境质量发布制度,组织编报环境质量报告书;统一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负责环境应急工作,拟订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总量减排科:科长杨牧。

职责:承担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负责拟订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环境统计工作;负责排污许可证制度发放与管理;负责环境标准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科:科长余游。办公电话:023-51811179

职责: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依法监督检查;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竣工验收制度的实施。组织开展建设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监理工作;负责将清洁生产要求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监督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采用清洁生产工艺;负责环境规划工作;负责项目办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农村环境保护科:科长余游。

职责:指导、监督农村面源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负责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承担农村村庄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农村土壤污染修复和有机食品发展工作;协调指导农村自然生态保护工作;负责帮乡扶贫、小城镇环境保护和完善农村环境监测体系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污染防治科与总量减排科合署办公;建设项目管理科与农村环境保护科合署办公。

六、群众工作科(宣传教育科、四城一奖创建办):科长杨海春。办公电话:023-51333059

职责:牵头“四城一奖创建”相关工作,对创建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加强网格单位管理、制定创建考核细则、开展日常督促检查、草拟汇报材料及资料收集整理等相关创建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宣传文化、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创建、爱国卫生、精神文明、网络舆情监控、开展网评、发布微博、维护环保局网站和机房管理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直属单位

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张涛,副大队长吴开均。办公电话:023-51520409

职责:1.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2.依据主管环境保护部门的委托依法对辖区内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3.负责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放射性物质等超标排污费和排污水费的征收工作;4.负责排污费财务管理和排污费年度收支预、决算的编制以及排污费财务、统计报表的编报汇审工作;5.负责对海洋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并参与处理;6.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7.参与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负责该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8.负责环境监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总结交流环境监理工作经验;9.承担主管或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环境监测站:站长丁功喜,副站长曾义。办公电话:023-51529698

职责:1、对本区大气、水体、生物、噪声等各种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要求,进行经常性监测、分析,收集、储存和整理环境监测数据资料,定期向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上级监测站呈报本区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动态的技术报告;2、对本区各有关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视性测定,建立和健全污染源档案,为加强污染源管理和排污收费提供监测数据;3、接受单位和个人委托,开展社会服务性监测;4、参加制定本区环境监测规划和计划,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为进行环境管理所需要的各项监测任务;5、参加污染事件调查,为仲裁环境污染纠纷提供监测数据;6、宣传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积极组织和发动群众参加环境监督活动;7、制订本区内环境监测各项工作制度、业务考核制度、人员培训计划,编制本站的《质量手册》等监测质量保证文件,确保监测结果的公正、客观、真实、可靠;8、编制环境监测周报、月报、季报、年报以及环境质量报告书,定期向区委区府及相关部门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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